商標注冊公告期后被提出異議,是什么原因?該怎么辦
你好,商標如果被提異議,申請人可以在受到異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商標局提異議答辯。申請人的商標如果被提異議,可以委托專業的代理機構提商標的異議答辯,代理機構可以根據異議人提出的異議理由進行一一辯駁,從而提高異議答辯的通過概率,確保能夠使申請人順利拿到注冊證書。
商標起名、商標設計、商標檢索、商標申請、商標變更、商標轉讓、商標續展、商標異議、商標無效、侵權訴訟等,您還可以詢問我們:
1、商標正常申請流程是:申請,受理,審查,公告(3個月),注冊公告,拿證。
2、商標申請書中,一般選擇10個保護產品,當10個全部審查通過或部分通過,商標局對通過的產品進行公告。
3、在3個月的公告中,如果有其他公司認為該商標屬于搶注,侵權,違反商標法,侵犯在先權利等等情況,其他公司可以在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起異議,并提交相關證據。
4、如果商標局認可該證據,那么就撤銷你的商標;如果不認可或不充分,那你的商標繼續獲得注冊。
5、如果其他企業提出異議,并提交證據,你可以選擇不做回復,或提交資料證明對方理由不成立。
6、遇到類似問題最好找專業的知識產權公司處理,一般的公司處理不了。
你好,被異議的理由會收到異議答辯通知書,及時答辯就可以了,希望能幫助到你望采納
異議是異議人覺得你的商標跟他的商標存在沖突。商標畢竟是人審查的所以存在錯誤判斷,因此設立異議機制,讓大家監督,存在不合適的,相關權利人可以提出異議,提出異議不可怕,不一定異議就能成立,根據情況及時應對,做異議答辯就可以。
您好,向日葵知識產權為您解答:
有可能是對方認為您的商標和對方的商標存在商標近似的地方,會妨害到對方的商標權益。
找個實誠的專業代理評估一下近似度高不高,答辯成功的機會大不大。能成功就做異議答復,成功機會小的話當然就不要做了。
以后申請之前還是先進行一下商標查詢,規避風險,這是很重要的一步。
商標被異議了怎么辦
如果商標被他人異議了,可在收到異議答辯通知書三十日內進行異議答辯。異議答辯所需資料:商標代理委托書、答辯理由書、答辯通知書或者評審證據交換通知書的原件、 答辯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能夠支持答辯理由的相關證據材料。商標異議及其處理的具體流程如下:1、提出異議:填寫《商標異議書》,寫明被異議商標的名稱、商品類別、初步審定號、初步審定公告期號、提出異議的理由。2、通知答辯: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有關證據后,將異議書副本寄達被異議人,被異議人應在收到異議書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書面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未作出答辯的視為棄權, 不影響異議程序進行。3、補正(非必經流程):商標局在收到異議申請后,如果發現異議申請書件中存在問題需要補正的,將向異議人或商標代理機構寄發補正通知,限期補正。4、做出異議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五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商標局做出準予注冊決定的,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您好,您應當在收到商標異議書等副本之日起30日內進行異議答辯。
《商標法》規定:相關部門在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后,會及時將異議人的“商標異議申請書”及異議理由和證據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異議人,限定被異議人在收到商標異議書等副本之日起30日內答辯,被異議人在限定期限內未作出書面答辯的,視為放棄答辯權利,異議程序照常進行。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我國《商標法》規定,利害關系人認為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侵犯了其在先權利的,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請求商標局裁定該商標不予核準注冊。商標被他人提異議,可在收到異議答辯通知書一個月內進行異議答辯,異議答辯可根據對方提出的異議原因進行引證,準備好答辯所需的材料。
異議答辯所需資料:
商標代理委托書、答辯理由書、答辯通知書或者評審證據交換通知書的原件、 答辯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能夠支持答辯理由的相關證據材料(證據材料清單在簽訂代理協議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出具)。
1、提出異議:填寫《商標異議書》,寫明被異議商標的名稱、商品類別、初步審定號、初步審定公告期號、提出異議的理由。如認為被異議的商標與本異議人已注冊的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還應填寫異議人注冊商標的商品類別、商標名稱、注冊號等。
2、通知答辯: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有關證據后,將異議書副本寄達被異議人,被異議人應在收到異議書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書面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未作出答辯的視為棄權, 不影響異議程序進行。
3、補正(非必經流程):商標局在收到異議申請后,如果發現異議申請書件中存在問題需要補正的,將向異議人或商標代理機構寄發補正通知,限期補正。
4、做出裁定: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做出裁定。
5、送達裁定書:商標局在作出異議裁定后要將異議裁定書寄給異議人與被異議人。異議裁定有兩種結果:
(1)異議理由不能成立,后經初步審定的商標予以注冊;
(2)異議理由充分,異議成立,原初步審定的商標不予注冊。
6、復審:異議當事人中任何一方對異議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異議裁通知書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商標注冊出現異議是怎么回事
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商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并且需要進行相關的商標注冊,這樣才能夠對企業的發展有幫助。那么在進行商標注冊的時候有可能會出現一定異議的情況。下面好聽商標轉讓網的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
一、商標注冊出現異議是怎么回事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明確規定的,主要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其目的在于公正、公開進行商標確權工作,提高北京商標注冊審查質量。商標異議的內容范圍很廣,既包括了初步審定的商標與申請在先的商標相同或相近似,也包括初步審定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的禁用條款或商標不具顯著性,還包括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等。對商標提出異議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北京商標注冊人,也可以是非商標注冊人,既可以是企業、事業單位、個人、法人、非法人等。
二、異議的手續:填寫《商標異議書》。如認為被異議的商標與本異議人已注冊的使用的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還應填寫異議人注冊商標的商品類別、商標名稱、注冊號等。
三、異議處理程序:
1、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有關證據后,將異議書副本寄給被異議人商標注冊的申請人,被異議人應當在收到異議書之日起的十五天之內作出書面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沒有作出答辯的就視為棄權,并不會影響到異議程序進行。
2、商標局對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所提出的事實與理由,經過調查核實研究后作出異議裁定。
四、異議裁定結果:商標局在作出異議裁定后要將異議裁定書寄給異議人與被異議人。異議裁定一般有兩種結果。
1、異議理由不能成立,后來經過初步審定的商標予以注冊;
2、異議理由充分則異議成立,原初步審定的商標不予以注冊。但如果異議當事人當中的任何一方是議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異議裁通知書日起十五天之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商標異復審,隨后商標申請注冊就會轉入申請商標異議定審的階段。
按相關法律規定,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商標局做出準予注冊決定的,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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