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租合同沒到期退房違約金需要賠付嗎
需要賠付,《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違約責任 。”合同沒到期退房,沒有履行一個合同的義務,屬于一個違約行為,因此,是需要進行違約金的賠付。
租房未到期退房是否有違約金
(一)、如果因為當事人的退房行為給對方造成了損失,則無論是否約定違約責任,當事人都需要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二)、如果當事人的退房行為沒給對方造成損失,且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話,當事人不需要承擔責任。
(三)、如果當事人的退房行為沒給對方造成損失,但是合同中有違約責任的約定,則需要按照約定來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如果認為違約責任過重,可以申請法院調低)。
二、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的最高限額
房屋 租賃合同 的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造成的損失的30%。房屋租賃合同中違約方應當向對方支付一定的數額的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三、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怎么算
(一)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為一個月的租金,那么一旦違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個月租金同樣數額的違約金,作為違約賠償;
(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賃費用每月僅為1000元,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達到了一萬元,那么違約的一方可以請求降低。
(三)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費。
(四)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是不包含在這1500元以內的。
(五)租房違約金的處理: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損益相抵”規則,即使一方行為被認定為違約,另一方應當僅僅選擇定金、違約金和 損害賠償 金中的一種作為追究違約責任的方式,在違約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時,違約方具有補足差額的義務,因此,通過重復累加的方式,無端加重違約方的責任,違約一方大可不必理會,法院對此也是不會支持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租房合同只要一旦簽訂好之后就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只要受害的一方所受到的損失比較嚴重,那么就可以要求違約方采取補救的措施,對于采取的方式就可以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為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 ,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 租賃合同 ,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 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一、租房一年合同 提前退租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需要,合同里一般都有關于違約金和 違約責任 ,如果你的合同沒到期,你提前走了,將視為你違約。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發生了權利、義務關系,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房屋 租賃合同 是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 房屋租賃 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內容應包含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個人信息,所租賃房屋的情況以及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間數、使用面積、房屋家具電器、層次布局、裝飾設施、月租金額、租金繳納日期和方法、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約等。
我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所以如果你和房東進行協商,房東同意了你的要求,那么你不會違約。提前一個月通知房東不住了,不代表你不違約。除非你合同中有單獨寫明你可以這樣做,不違約。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
二、租房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如果出現了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通過調解、仲裁和訴訟三種方式解決,解決方式的不同所對應的相關部門也不同。
(一)租房糾紛協商解決
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可以尋求一位無利害關系的人在場作為見證人。
(二)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請求調解
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組織或者是居委會請求調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關工作人員解決。
(三)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三、租房合同一年提前不租怎么處理
租房合同一年前提前不租可以與出租人協商解除合同,或者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大家注意合同里一般都有關于違約金和違約責任,如果你的合同沒到期,你提前走了,將視為你違約。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 債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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