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立案后會通知被告人嗎
報案后不一定會通知被告人。受理報案與立案是兩個概念,警察受理之后會進行一番調查,如果確認你的報案屬實,有立案必要,并達到了立案的標準才會正式立案,因此才可能有立案通知。公安立案后不會通知被告的,但會在7天之內及時通知報案人,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我國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一、什么情況下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立案對被告人有影響嗎?
對當事人沒有任何影響。
1、報案后,立案偵查。警方發現有犯罪的重大嫌疑時,應當立案偵查。
2、立案偵查后,又撤案了。警方通過偵查,發現沒有犯罪事實,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應當撤案。上述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是很正常的,符合法律規定。對當事人也沒有任何影響。
3、但是,警方如果在此過程中,錯誤地實施了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應當予以國家賠償,同時在一定范圍內,向被告人賠禮道歉,并為被告人恢復名譽。
以上知識就是對“警察立案會不會通知被告”問題進行的解答,公安機關對報案進行立案的時候,是不會通知被告的,公安機關立案后不一定能馬上確認被告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第一百一十一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愿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立案了警察會給通知嗎
立案后,警方通常會通知控告人。如果案件被不予立案,警方也會向控告人發出通知。關于警方在立案后是否會通知控告人的問題,以下是我為您整理的詳細解答。
1. 立案后,如果警方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并且案件屬于其管轄范圍,他們會批準立案,并向控告人發出通知。
2.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八條,如果警方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存在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他們會批準不予立案,并向控告人發出不予立案通知書,該通知會在三日內送達控告人。如果后來發現新的事實或證據,或者原認定事實錯誤,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警方應及時立案處理。
此外,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身份證、戶口本、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
2. 支持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交易憑證等。
3. 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時,應填寫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出證據名稱和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會在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給當事人,一份備案。
4. 立案庭在當事人完成必要手續并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后,七天內會對符合條件的案件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 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果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法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申請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法院將按自動撤訴處理。
6. 立案手續完成后,案件將由法院安排開庭日期。當事人應遵守法院的安排,并在案件結束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
立案了警察會給通知嗎
立案了警察會給通知,如果不予立案的,也會通知控告人。關于立案了警察是否會給通知的問題,下面由我為您詳細解答。一、立案了警察會給通知嗎 1、立案了警察會給通知,如果不予立案的,也會通知控告人。 2、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八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決定不予立案后又發現新的事實或者證據,或者發現原認定事實錯誤,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立案處理。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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