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其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二、行政拘留具體怎么實施
根據法律規定,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執行時,應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的《拘留證》,并向被拘留人出示。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或蓋章。在異地執行拘留時,應當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拘留后,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有礙偵查的情況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聞訊后有可能逃匿、毀棄或者偽造證據的;可能互相串通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證及還未采取相應措施的。在上述情形消除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所在的單位。無法通知的情況包括:被拘留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無家屬或工作單位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 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逮捕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三、行政拘留的例外規定
根據《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歲以上的;(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可以不執行,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所以該男子是違法嫌疑人,所作所為屬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恐嚇他人將會受到嚴厲的行政處罰,希望大家可以明白這一點。生活中一定要平心靜氣,遇到問題,盡量解決,而不是沖動行事。
行政拘留是坐牢嗎
行政拘留不要坐牢。
坐牢指的是在監獄服刑,而行政拘留是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 根據法律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才會被公安機關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行政拘留是因違反行政法規而受到的行政處罰,不需要到監獄去服刑。
拘留的種類有三種,具體如下:
1、行政拘留,是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嚴厲制裁,屬于行政處罰的一種;
2、司法拘留,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情節嚴重的人,在一定期間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2、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采取的強制措施。
行政拘留與司法拘留,只是短期內剝奪行為人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并非“坐牢“。
什么情況會被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一百零七條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
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的區別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具體區別如下:
1、兩者的法律實質不同。
行政拘留是依據行政法律所的一種行政處罰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具有保證性的強制措施。
2、兩者的處罰的對象不同。
行政拘留的處罰對象是還未構成犯罪的人;而刑事拘留是針對對象已觸及刑法,需要被追究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3、兩者所適用的目的不同。
行政拘留一般為了懲罰和教育違法者;而刑事拘留則是在于防止或抑制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礙刑事訴訟的活動。
4、兩者的羈押時間不同。
一般針對現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為14天,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最長拘留時間是37天;而行政拘留的最長時間是15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相關推薦:
實行行政拘留有什么用(實行行政拘留有什么用)
不移民就離婚(辦理移民的過程中可以離婚嗎)
酒后駕車有哪些危害(酒后駕車對交通安全的危害)
行政拘留怎么保釋出來(行政拘留怎么保釋出來)
司法鑒定造假怎么辦(司法鑒定造假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