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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意味著什么

首頁 > 刑事案件2020-07-31 02:08:40

行政拘留轉刑事拘留意味著什么

我朋友因酒后打了人,被行政拘留20天,其間我們找被打人進行了賠償,他同意不告我朋友,但被拘3天后,經內部了解,我朋友變為了刑事拘留,我們現在都不知怎么好了,請各位律師高人們給點意見,謝謝.

治安拘留可以轉刑事拘留嗎?如果想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治安拘留、什么是刑事拘留,二者的差別在哪?只有弄清楚了這些,才能理解治安拘留是否可以轉刑事拘留。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于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是行政處罰中最為嚴厲的處罰之一。刑事拘留是一種配合刑事訴訟的臨時措施。按照刑事訴訟法,對于下列情況的人員,由公安機關決定予以刑事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現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因此,如果治安拘留期間被調查已構成刑事犯罪的,那么是可能會被轉成刑事拘留的。

(注:此提問是2007年,此后法律進行了較大修改,為防止誤導網友,現對答案進行修正!)
從行政拘留改為刑事拘留,說明你朋友觸犯刑律,依法要追究刑事責任。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依法是三年以下的量刑。2013年實施的新訴訟法引進了刑事和解制度,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人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二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行政拘留即對一般違法行為的拘留
刑事拘留性質較嚴重,多半是違反了<刑法>或有違反的嫌疑但還未定罪
您應該按法律程序行事,找律師吧,多半要打官司
刑事拘留則非常可能被定罪,所以應該及早找律師介入。

刑事拘留代表一定要判刑嗎

刑拘后不一定會判刑。刑拘是一種刑事偵查強制措施,偵查過程中或者偵查結束后,如果偵查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則可以決定撤銷案件;移送公訴機關審查起訴后,公訴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起訴到人民法院的,經過審判,法庭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宣告無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刑事拘留不代表一定判刑,也有可能會銷案,不起訴等。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于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于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刑事拘留只是強制措施,由偵查機關決定,而判刑是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罪行裁量刑罰。被拘留只是有犯罪嫌疑,不一定真有罪,與是不是代表無關,代表身份,只是多一個向同級人大報告的程序。沒有罪就不會判刑,罪輕到根據法律可免除刑罰處罰的,也不一定判刑。
除了被冤枉或是證據不足,否則百分百要被判刑。

刑事拘留30天意味著什么

拘留通知書上面寫的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今天剛剛拘留的,刑拘30天是不是基本上就要被起訴判刑了? 如果被起訴判刑,刑滿釋放以后退休金還有嗎?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拘留只是對應當逮捕的人在申請批準逮捕期間采取的臨時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的拘留權限為3日,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至4日,對流竄作案、結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長至30日。在這期間,公安機關應當將逮捕報檢察院批準,檢察院應當在7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等待檢察院批準期間,被拘留人繼續羈押。至此,在檢察院決定是否逮捕之前,拘留的最長時限為37天。由此可知,刑事拘留最長為30天,加上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間,最長為37天,最短可以為3天以內。因此,刑事拘留不是必須滿30天。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一般要經過3到4個月才會到法院開庭
廣州律師管東平
刑拘30天,意味著要在7天內是否轉逮捕,如不轉捕,就要放人,如轉捕,此案就要進一步進行偵查,直至以后的起訴、審理、判決。如被判刑,將被開除(解除勞動合同),就不能享有退休金了。
具體說一說,這個有量刑的,看看涉不涉及到刑事方面及刑事訴訟。
請問你這最后怎么解決的。。。。我遇到了同樣的問題。。。。

刑事拘留代表的是什么?

被刑事拘留的人,他的朋友或是親人是不是不可以去探望的?也不可以送東西進去?
刑事拘留表示公安機關對其開始了刑事偵查程序,如果證據充分,會向檢察院報請批準逮捕,最后由法院判刑。如果證據不充分或情節很輕,可能會放掉。
朋友親人在法院判刑前都不能見,除了律師。東西和錢是可以送的,但要經過檢查。錢到不了他手里,但會存在他的帳上用于在里面買東西。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于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于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刑事拘留代表:
(一)刑事訴訟法第61條采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除公安機關依法擁有決定拘留和執行拘留的權限以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2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對于具有以下兩種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權決定拘留:
(1)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后,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拘留就是限制自由等待逮捕或否,期間只有律師可見,親屬不可以,可以買東西
刑事拘留是犯罪嫌疑人犯刑法被拘留,被關押在看守所(也就是監獄).是不可以探望的,

刑事拘留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意味著涉嫌刑事犯罪。如構成非法拘禁罪,則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在羈押期間只有律師能夠會見。應及時聘請律師會見你朋友并提供辯護,爭取從輕處罰。
親人被刑事拘留 意味著什么

1、偵查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將公民刑事拘留,意味著偵查機關認為該公民涉嫌犯罪。家屬可以在刑事拘留通知書上看到刑事拘留的時間、涉嫌的罪名、關押的地點、執行的機關。

2、公民被刑事拘留,只是涉嫌犯罪,還不是已經定罪,不要太擔心;但是,應該重視,刑事拘留不像行政拘留,若干天就出來,接下來很可能是轉為逮捕,一旦轉為逮捕,將長期羈押。

3、公民被刑事拘留后,家屬一般可以做兩方面的工作:一、送些貼身衣物到看守所,通過看守所轉交;二、尋求法律幫助。

就是涉嫌犯罪,被關在看守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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