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可以調解嗎
一、刑事案件可以調解嗎
1、刑事案件不能調解。在刑事案件中,公訴人是原告,法院不能調解公訴人與被告人的爭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被害人是原告,法院可以就民事爭議部分進行調解。被害人得到滿意的賠償,不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了,檢察院還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這時,法院可以對被告人從輕處罰,但不能因為被害人要求而判被告人無罪。少數刑事案件是可以自訴的,自訴案件的原告是自訴人,法院可以進行調解。
2、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
【和解協議的適用范圍】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二、刑事案件的罰金規定標準是什么
1、無限額罰金制。即刑法分則僅規定選處、單處或者并處罰金,不規定罰金的具體數額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自由裁量的具體數額;
2、限額罰金制。即指刑法分則規定了罰金數額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規定的數額幅度內裁量罰金;
3、比例罰金制。即以犯罪金額的百分比決定罰金的數額;
4、倍數罰金制。即以犯罪金額的倍數決定罰金的數額。
自訴案件法院可以調解嗎
人民法院對于自訴案件,具備調解的權力。在宣告判決之前,自訴人可以選擇與被告人私下和解,或者撤回起訴。若通過法院調解達成和解,自訴人與被告人達成一致,或自訴人選擇撤回起訴,法院將不再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
一、自訴案件法院可以調解嗎?
人民法院對于自訴案件,有權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判決宣告前,可以選擇與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起訴。若經法院調解,自訴人與被告人達成和解,或自訴人撤回起訴,法院將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自訴案件通常涉及較輕的刑事案件,允許自訴人撤回起訴有助于減少紛爭,維護社會和家庭的穩定。
二、刑事自訴案件應具備的立案條件
根據自訴案件的特征和法律相關規定,提起自訴案件需滿足以下條件:
1. 具備適格的自訴人。在法律規定的自訴案件范圍內,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法院提起自訴。
2. 有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自訴人起訴時需明確指出被告人和提出具體的訴訟請求,包括控訴的罪名和要求的刑事責任。
3. 屬于自訴案件范圍。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應追究刑事責任但未追究的案件等。
4. 有證據證明。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訴必須提供能夠證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犯罪事實的證據。
5. 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自訴人應依據刑事訴訟法關于級別管轄和地區管轄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三、其他相關說明
涉及港澳臺居民的刑事自訴案件,由犯罪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審判。港澳臺同胞提起自訴的,需出示相應的身份證明。
根據我國法律,刑事自訴案件的期限為一個半月,至遲不超過兩個月。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經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兩個月。經高級人民法院批準,審理期限還可再延長一個月。
自訴案件可不可以進行調解
刑事自訴案件能否進行調解有3種不同情況,有兩種可以調解,一種不可以調解。
自訴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直接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并由司法機關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一、可以進行調解的自訴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二、不能調解的自訴案件: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三、公訴轉自訴案件不能調解的原因:
這類自訴案件是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沒有履行職責,該管不管的案件,而且其中有些案件從性質上說應當是公訴案件,只是因為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不履行自己的職責,為了解決老百姓告狀無門的問題,懲罰犯罪,才由法律規定被害人可以直接控訴到人民法院,所以人民法院在審理這類自訴案件時,不能適用調解。
如果其中有屬于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或者是輕微的刑事案件,可以允許自訴人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自訴人撤回自訴。
四、自訴案件的調解程序:
1.法院審理自訴案件,可以根據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2.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刑事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3.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五、自訴案件有4種處理方式:
1、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以前,可以通過法院調解,達成調解后,法院就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2、當事人在庭外自行和解。
自訴人在宣告判決以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所有的自訴案件都可以進行和解
3、撤回自訴。
(1)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
(2)原告經法院兩次的傳喚,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不出庭審理案件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
4、判決。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開庭審判,并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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