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再審期限
刑事案件再審的期限包括:
1、刑事案件再審的期限是三個月,若是需要延長期限的,最多不得超過六個月。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
2、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
刑事案件流程是什么:
1、偵查階段。刑事拘留時間,最長可以達到37天,其中偵查機關在第30天之前必須決定是否報請檢察院逮捕;
2、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
3、審判階段。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證人出庭的,法庭應當核實其身份、與當事人以及本案的關系,并告知其有關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證人應當保證向法庭如實提供證言,并在保證書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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