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標題:報案材料;下面是報案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住址,身份證號,電話號碼。報案內容:即事情經過,在何時何地被何人所盜、所搶、所傷;還要寫明所述完全屬實,如有虛假自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最后簽字、按指印,報案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法律分析:1、開頭:寫清楚管轄權的主辦案件機關的名稱。
2、基本內容:自我介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你所報案件的基本內容,這是報案材料的最重要的部分,包括:事件的時間、地點、人物、原因、經過和結果即可。
3、結尾:寫明報案人姓名和時間。總之,報案材料的寫法其實比較簡單,只要寫清楚開頭以及寫清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結尾就可以了。其實向公安局報案材料并沒有嚴格的格式要求,只要把案件的具體情況寫清楚就行了,或者到公安機關口頭報案,由工作人員制作一份報案筆錄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一、開頭,填寫某機關管轄權的主辦案件機關的名稱。
二、基本內容
1、自我介紹。
2、你所報案件的基本內容。
3、基本內容的最后一段要寫上如下內容: 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屬實,并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結尾
寫明報案人姓名(簽名,捺印,公司或單位報案需加蓋公章)和時間。
四、注意事項:
1、報案材料可以手寫,但必須使用鋼筆或碳素筆書寫,也可以打印,注意打印時最好使用A4紙;
2、報案材料必須如實陳述,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足;
3、報案人報案時需要攜帶所寫報案材料、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據;
4、報案材料送達報案機關后,需要接受報案機關的工作人員在報案材料的第一頁右上角簽名。
擴展資料:
刑事訴訟法規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
2、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控告。
3、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都應該接受。
4、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其他規定:
1、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屬于口頭報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簽名或蓋章。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
2、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報案,應按事件的性質和法定的案件管轄范圍及時向有關司法機關報案。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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