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被訴人答辯期限是多長
被訴人一般應在收到應訴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作出答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請問“答辯狀”與“代理詞”的區別?
所謂答辯狀,是指被告或被上訴人在接到起訴狀或上訴狀后,針對原告或上訴人提出的具體事實、理由和依據進行答辯的法律文書。答辯狀主要分為刑事答辯狀和民事答辯狀兩種類型,它是與起訴狀、上訴狀相對應的重要法律文件。在民事案件中,答辯狀通常在兩種情況下提出:一種是在原告向第一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被告需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答辯狀,另一種是案件經一審法院審理結束后,一方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提起上訴時,被上訴人需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答辯狀。
法院收到起訴狀或上訴狀后,會在規定時間內將副本送達被告或被上訴人,被告或被上訴人需在法定期限內提交答辯狀。通過答辯狀,被告或被上訴人能夠就原告或上訴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請求進行有針對性的答辯,并通過提供事實和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觀點。這有助于法院全面了解案件的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和要求,從而合理合法地處理案件。
代理詞則是指在訴訟過程中,訴訟代理人根據當事人的委托,在授權范圍內,代表當事人在法庭辯論階段所作的綜合性發言。代理詞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代理人在發言時不僅需要總結案件事實,還需要提出法律依據和觀點,以爭取最有利的訴訟結果。
總體來說,答辯狀和代理詞在訴訟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答辯狀側重于針對對方的主張進行答辯,而代理詞則更多地關注于維護當事人的權益,二者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了完整的訴訟程序。
法院刑事案件立案多久通知被告
法院立案后五日內通知被告。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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