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致人死亡的一般判多少年
意外致人死亡的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失致人死亡罪屬于過失犯罪,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和過于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沒有過失,而是由于其他無法預見的原因導致他人死亡的,屬于意外事故,行為人不負任何刑事責任。
過失致人死亡罪的特征具體如下:
1、過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
2、過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十六周歲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主體;
3、過失致人死亡罪在犯罪主觀上的表現為過失,包括過于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兩種,該過失是針對死亡結果而言。
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五條
【過失犯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意外事件是否承擔民事責任?
1. 意外事件通常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民事責任的承擔則較為復雜。
2. 在民法理論上,如果行為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有因果關系,即使屬意外事件,一般也不能作為免責事由。
3. 對于法律未特別規定的意外事件,可能適用公平責任原則。
4. 公平責任原則適用的情況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監護人已盡責)、緊急避險、見義勇為導致的損害、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損害(雙方無過錯)、一方為對方利益或共同利益受損等。
5. 在適用公平責任原則時,法官會根據受害人的損害程度、當事人的經濟狀況以及社會輿論等因素,酌情裁量補償數額。
6. 然而,公平責任原則并非廣泛適用,各國法律對其范圍有具體限制。
相關推薦:
有期徒刑二年 緩刑三年怎么理解?(判二年緩刑三年有什么意思)
高院審理刑事期限(刑事案件的法院處理時限)
刑事訴訟法之證人(刑事訴訟法證人條件有哪些)
刑事訴訟偵查活動(什么是刑事偵查)
單位記錄刑事拘留(拘留記錄能消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