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財產屬于民事還是刑事
侵占他人財產屬于刑事案件。
侵占他人財物可能觸犯刑法規定的侵占罪,一般是根據數額確定,侵占他人財產數額較大就構成刑事犯罪,數額不大的就是民事糾紛。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其中,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侵占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
綜上所述,侵占他人財產屬于刑事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侵占私人財產立案標準
對于和錢有關的刑事案件,錢的多少必然與犯罪的輕重有著必不可分的關系,惡意侵占四人財產會被定義為侵占罪。如果行為人故意非法侵占他人所有財產,并達到一定金額,是可以構成犯罪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對于和錢有關的刑事案件,錢的多少必然與犯罪的輕重有著必不可分的關系,惡意侵占四人財產會被定義為侵占罪。如果行為人故意非法侵占他人所有財產,并達到一定金額,是可以構成犯罪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年滿16周歲以上的行為人,并且涉及到的犯罪金額一般在五千元以上的話,就可能構成侵占罪,并為此付出法律責任。
首先在這里說明侵占罪是是親告罪,告訴才處理。如果一個行為人有構成侵占罪的嫌疑,受害一方是需要像人們法院提起自訴,法院才會進行受理的。
侵占私人財產是指非法占有目的。首先是將他人讓自己進行保管的物品,財務,或侵占人私自占有他人的遺忘物,或非法行為獲得他人埋葬物品的,數額較大,一般達到5000元以上的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犯罪主體主體只有是16周歲以上自然人,并且該主體在主觀方面故意不歸還他人財產物品,占為己有的就會構成犯罪。本罪犯罪前提是曾經通過正當,合法手段獲得他人的信任,他人將自己財物,物品交給其保管。這種合法手段包括多種,其中有接受他人的饋贈,或者是通過某種手段進行合法交易,具體合法的情況有以下三種:
一是代為保管,受他人委托,替人保管收藏寄存其財務,物品,貴重物品。還有通過合法手段為別人進行托管業務的,像租賃買賣,借貸等等。
二是撿到他人的遺忘物品。
三是合法挖掘到他人的埋葬物品。
其次是侵占他人物品,但是將此物品以自己物品自居,自稱自己為該物品主人,以所有人自居,并且擅自對該物品進行處理,從中獲得利益。擅自使用的行為。該物品合法所有人要回該物品時,犯罪人拒不交還,本應依法退還給原主人的財務,拒不退回。
以上就是侵占私人財產立案標準。
侵占罪是民事起訴還是刑事起訴
侵吞行為乃是刑事犯罪之一種,通常情況下均由國家公訴機關代表社會利益提起刑事訴訟,以追究相關責任者之刑責。在我國現行法律框架之下,對這類侵害他人財產權益的行為之裁斷,主要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若有公民個人或者各類企事業單位的貴重物品及其他資金遭受非法侵占,受害方有權向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舉報投訴,由公安部門展開全面深入的調查后,才會決定是否對該事件予以立案偵查。倘若案件滿足法定立案標準,則檢察機關將會依法履行刑事訴訟職能,對此類嚴重違法行為開展法律制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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