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附帶民事訴訟
法律主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 訴訟過程中 ,有權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 法定代理人 、近親屬有權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此,詐騙犯罪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詐騙案如何追贓
詐騙罪的追贓受害人可以通過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進行,也可以在刑事訴訟結束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根據法律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詐騙刑事案件多久必須結案
詐騙刑事案件三個月內必須結案。具體如下:
1、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最遲不可以超過三個月;
2、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法律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3、由于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那天起計算審理期限;
4、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而且是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針對其他非法利益,例如人身利益不是詐騙罪的客體要件;
2、客觀要件。詐騙罪客觀要件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欺詐方法具體包括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方法,詐騙罪的欺詐行為必須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陷入錯誤認識進而作出財產處分的意思和行為;
3、主體要件。詐騙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要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詐騙罪;
4、主觀要件。詐騙罪在主觀方面一般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行為人須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直接目的。
綜上所述,詐騙刑事案件三個月內必須結案。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需要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最遲不可以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法律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第二百一十六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可以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也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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