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項目與計算方式
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醫療費
醫療費是指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傷害的自然人恢復健康、進行醫療診治的過程中所花費的必要費用。計算方式為:醫療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賠償金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誤工費
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致使無法進行正常工作或正常經營活動而喪失的工資收入或者經營收入。計算方式依據受害人的固定收入或無固定收入情況進行計算。
護理費
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當程度的人身損害,導致其行動能力和自理能力一定程度的降低。計算方式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或護工費用計算。
交通費
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在就醫或者轉院治療過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方式為交通費賠償金額=就醫、轉院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
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療期間因為必要的飲食消費而支出的費用。計算方式為: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x住院天數。
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受害人在診療期間,為了及時恢復健康,在醫生的指導和要求下,為購買營養物品所支出的費用。計算方式為營養費=實際發生的必要營養費用。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是指由于相當嚴重程度的人身損害,致使受害人身體殘疾或者喪失勞動能力而導致其收入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在此種情況下給予受害人一定數額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
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傷害致殘的情況下,為補償其喪失的器官功能,輔助其實現生活自理或者從事生產勞動而購買、配備的生活自助器具,如購買假肢、輪椅等支出的費用。計算方式為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喪葬費
喪葬費是指受害人因人身傷害失去生命,受害人的親屬為了處理其喪葬事宜而支出的必要費用。計算方式為喪葬費賠償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x6個月。
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賠償義務人給予其家屬的一定數額的賠償費用。計算方式為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賠償年限。
這些賠償項目及計算方式旨在為受害人提供合理的經濟補償,以減輕其因人身傷害所導致的經濟負擔。在具體案件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標準進行計算和調整。
人身損害賠償,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體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傷害、殘疾、死亡及精神損害,要求賠償義務人以財產進行賠償的侵權法律制度。那么,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具體包括哪些情況呢?
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可賠償項目規定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誤工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后續治療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鑒定費。
人身損害索賠需哪些證據?
一方當事人實施違法行為給對方造成了人身損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違法傷害人賠償損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提起此類訴訟,應向法院提供以下證據:
(一)原告的損害與被告有因果關系的證明,即被告在何時何地為什么原因實施了何種違法行為給原告造成了什么樣的后果的證明材料。
(二)提供醫院證明傷勢的診斷書、病歷卡、醫藥單據、包括醫藥費、治療費、化驗費等如致殘的還必須有鑒定書。若轉院治療的,應提供醫院同意轉院或的確需要轉院的證明。
(三)要賠償護理費、營養費的,應當提供主治醫生開具的批準專人護理,需要補進營養等證明。
(四)賠償誤工費的,應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因誤工而減少的實際收入損失(包括減少的工資、獎金等)的證明,若無固定收入,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
(五)賠償交通費和住宿費,應提供汽車票、火車票、船票、飛機票、住宿費發票,出租車費一般不予賠償。
(六)其它還需要的證明和證據。
人身損害造成的損失可分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是指受害人在受到傷害后已得或必得的財產利益的減少,即人身權利受到不法傷害后,受害人所必須先行支付的一切財務開支。間接損失是指受害人在受到傷害后可得的財產利益的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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