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不捉現行能定罪嗎
酒駕不捉現行能定罪嗎,酒駕是禁止的,現在基本上人人都是知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句話的,酒駕撞車其實也是我們都有聽過不少的事情,以下了解酒駕不捉現行能定罪嗎?
酒駕不捉現行能定罪嗎1如果有證據能證明駕駛人酒駕,就算不捉現行,一樣可以定罪。但如果沒有證據就無法定罪,法律講求的是證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第二百條規定,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1、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2、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3、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酒駕處罰標準
(一)酒后駕駛:
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 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
1、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3、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只要是有證據證明駕駛人是酒駕的就算不是現行也可以定罪,不是所有的酒駕都是現行才定罪的的,酒駕被罰后還不改的,依舊酒駕的.,那么會被吊銷駕駛證和被拘留十天并且罰款。
酒駕不捉現行能定罪嗎2一、醉駕沒有抓現行是否會被處罰?
“醉駕”犯罪案件,應當移送下列證據及相關案卷材料:
(1)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2)有證人的,能證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證言;
(3)酒精呼氣測試檢驗單和血液酒精含量報告單;
(4)血樣提取筆錄或者提取登記表;
(5)執法民警出具的查獲經過說明;
(6)現場查獲的,查獲時拍攝的被告人及其所駕駛車輛的照片或者試聽資料;
(7)其他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包括戶籍證明、駕駛證、行駛證、以前的交通違法情況、前科情況等)
因此,即便醉駕沒有被抓現行,但如果有充足的證據可以證明當事人醉駕的,仍然會受到刑事處罰。
二、醉駕的立案標準
對現場查獲經呼氣測試,酒精含量達到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中醉酒標準(≥80mg/100ml)的機動車駕駛人,無論其對檢驗結果是否有異議,均由醫療機構或者具備資格的檢驗鑒定機構工作人員按照規范抽取血樣,及時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測。檢測結果達到醉酒標準的,立案查處。
對被查獲后,在呼氣測試或者提取血樣前故意飲酒,經檢測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立案查處。
對被查獲后,經呼氣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在抽取血樣前逃跑的,立案查處。
三、關于醉駕當事人如何采取強制措施?
對被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無法在刑事拘留期限內完成偵查、起訴、審判工作的,應當變更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被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提請或者決定予以逮捕。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采取逮捕強制措施。
對于被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被告人逃跑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審理。被告人歸案、中止審理原因消失后,恢復審理。中止審理的期限不計入審理期限。
對未予以羈押的被告人判處實刑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可以根據生效判決或者裁定將罪犯予以羈押,送交公安機關執行,公安機關根據生效的刑事判決書(裁定書)、執行通知書予以收監執行。
事實上,當事人即便在事發后一段時間才被抓獲,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仍然有可能被檢測出醉駕,同時,公安機關還可以通過證人證言、視頻記錄等證據確定當事人是否醉駕,因此,只要當事人有醉駕行為,通常情況下都會承擔刑事責任。
酒駕不捉現行能定罪嗎3一、酒駕撞車,保險會不會賠?
依據《機動車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保險公司對駕駛人醉酒后駕車致受害人財產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對受害人人身傷亡的損失不能免責。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首先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什么情形保險公司拒不索賠
第一、加裝的設備
買車后,很多車主會自己加裝音響、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設備。但一旦撞車造成損失,保險公司也不會對這些新增加的設備賠償。部分保險公司會接受車主投保“新增加設備損失險”,如果是改裝車以后留下安全隱患,又沒有事先通知保險公司,出了事故同樣不能得到賠償。
第二、撞傷親戚朋友
一位市民開車不幸將自己的弟弟撞傷,醫治花了1萬多元。王先生的車保了第三者險,就找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表示不賠,理由是撞的是自家人。保險中所謂“第三者”排除了以下四種人:即保險人、被保險人、本車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
第三、未年檢、酒后駕車、無照駕駛
在以上這些情形中,司機并不具備上路行駛的資格。此外,如果駕駛員與準駕車型不符等情形,保險公司也會拒絕賠付。特別要注意不能酒后駕車,也不要將車借給還沒有取得駕照的親戚、朋友“過把癮”。
第四、發動機進水后錯誤操作
保險公司認為,車輛行駛到水深處,發動機熄火后,如果司機又強行打火造成損壞,屬于操作不當造成的,不在賠償范圍之內。車停在車庫中萬一被水淹了,千萬不要強行點火發動,應立刻通知保險公司,否則即便發動機受到損壞,保險公司也不賠償。
根據造成的后果不同,判刑時間不一樣。如果只是醉駕被抓一般是拘留15日,如果撞了人后果嚴重就要依照刑法來判刑。
1、酒后駕車:酒后駕駛機動車延長了暫扣駕駛證的時間,時間為六個月,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增加了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規定。
2、醉酒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增加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針對該行為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酒后駕駛營運車輛: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增加處十五日拘留的行政處罰,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該條款增加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醉酒駕車肇事: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6、醉酒駕駛出現交通事故,按問題的嚴重性依照刑法處理。
擴展資料:
最佳駕駛入刑影響:
1、公務員醉駕可開除: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行政法學家馬懷德認為,公務員醉駕如被查處入刑,就面臨被開除的處分?!豆珓諉T法》規定,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被錄用為公務員。
2、企業員工可被解除合同:從法律上講,如果勞動者因為醉駕被判刑的,用人單位可將此作為將其解雇的理由。同時,這一犯罪記錄因為要入個人檔案,對醉駕者以后的生活和就業都會產生間接影響,比如再就業被淘汰和將來的貸款受阻等,都會多少有影響。而勞動合同是否可以繼續履行,還要取決于用人單位。
3、律師或被吊銷執業證書:昨天,北京市律協執業紀律與執業調處委員會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辯委員會委員張燕生表示,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的,其律師執業證書將被吊銷。醉駕應屬故意犯罪,即駕駛人明知自己喝了酒不能駕車,還駕駛車輛。張燕生認為,如果律師醉駕真的被定罪,恐怕要被吊銷執業證書。
4、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院長趙秉志認為,醉駕本來就屬于輕罪,刑罰很輕,對醉駕案件應當慎用緩刑,更要慎用免刑。
5、高法刑五庭庭長高貴君表示,在醉駕案件審理上,各級法院對醉駕案件普遍采取了整體從嚴的做法,特別是酒駕情節嚴重從嚴懲治,比如醉駕發生交通事故的,醉駕后發生逃逸的,醉酒程度高的,逃避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的。
6、對醉駕情節較輕的犯罪,比如醉酒程度較低,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投案自首的,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的,從寬處理,該判緩刑的可以依法判處緩刑。
7、對自2011年以來出現的新情況,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表示,司法部門要完善醉駕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保證基層法院在審理中量刑公正一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醉駕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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