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微博造謠被罰怎么處理?
微博造謠被罰應當及時的按照相關機關所作出的處理來承擔相對應的責任。關于誹謗罪需要當事人自己去收集證據,針對這類犯罪的特殊性,往往當事人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會遇到很多的難題,證據的收集一般比較困難,如果情況嚴重,建議聘請律師從專業(yè)角度收集誹謗罪證據。
誹謗的構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2、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3、誹謗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對一般誹謗行為需要年滿16歲,16歲以下是限制民事責任能力人,同時16歲也是刑事責任年齡。16歲以下的人有誹謗行為,其監(jiān)護人有賠償責任。
4、誹謗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fā)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fā)生。行為人的目的在于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為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為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某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誹謗。
二、誹謗罪的處罰是什么?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這里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告發(fā)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群眾公憤的;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在微博上存在造謠等情況的話,對當事人而言是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益的,通常情況下來說就是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或者是相關行政責任,有行政罰款,行政拘留等。
一、微博造謠判刑標準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均對網絡謠言有相關規(guī)定,條文如下: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在實踐中,散布謠言,包括網絡謠言。
2、傳播網絡謠言被納入刑法:四種情形最高判七年;
二、微博惡意造謠誹謗詆毀他人是否構成誹謗罪?
微博惡意造謠誹謗詆毀他人如果對其他人造成嚴重傷害或后果的,應當構成誹謗罪
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三、網絡惡意誹謗罪的應對方法?
誹謗罪,被害人告發(fā)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群眾公憤的;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自己遇到過網絡惡意誹謗事件的時候,一定要及時的收集到相關的證據,維護好個人的權益,積極起訴對方。
由此可見,如果在社交媒體上遇到類似微博的造謠和誹謗,應該積極使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微博雖然是個人擁有和使用的社交工具,但由于其向社會公開傳播信息的特點,也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