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該行為可能涉及三種法律后果。第一、承擔刑事責任,即涉嫌誹謗罪;第二、承擔治安管理處罰責任,即行政拘留等;第三、民事侵權責任,即賠償損失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只要達到捏造事實和情節嚴重的,即可追責。在微博上所罵的某某人有無勾引過男人,是判定是否捏造事實的關鍵。如果李女士朋友的行為縱使有捏造事實的情形但情節不算嚴重,可不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李女士朋友捏造了某某人勾引男人的事實,則應當據此予以行政拘留和罰款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規定,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該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對此,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后果和影響確定其賠償責任。
1.情節輕微的,不構成犯罪。但依據民法,可能構成名譽權侵權,依法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規定: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注: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2.一般侮辱行為,情節輕微的,不以犯罪論處,但可能構成一般的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3.若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方式辱罵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
4.若以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的方式辱罵他人,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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