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果樹是按什么標準賠償
土地征用果樹的賠償標準通常依據(jù)政府文件和當(dāng)年的市場估價。對于苗木,通常按苗木價格計算;對于多年生果樹,則按直徑、高度和寬度進行評估。不過,各地的青苗補償標準有所不同。
每畝土地上的果樹數(shù)量如果超過規(guī)定,則按標準計補;如果少于規(guī)定,則按每棵樹對應(yīng)的單價和實際清點的棵數(shù)計補。葡萄樹在培育期(1到2年)每株補償5至10元,在初果期(3到5年)每株賠償10至90元,在盛果期(6到11年)每株補償90至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每株補償80元。
雜果樹在培育期(1至3年)每株補償5至10元,在初果期(4至10年)每株補償10至30元,在盛果期(11至25年)每株補償30至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每株賠償40元。
板栗樹在培育期(1至4年)每株補償5至10元,在初果期(5至7年)每株賠償10至180元,在盛果期(8至35年)每株補償180至9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每株補償450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標準會因地區(qū)和具體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變化。具體賠償時,還需結(jié)合當(dāng)?shù)貙嶋H情況和相關(guān)政策進行評估。
占地果樹怎么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國家征地果樹賠償標準根據(jù)果樹的品種及生長期規(guī)定了不同的補償金額標準。通常補償金額最高的為果樹盛果期,補償金額最低的為果樹培育期。常見的果樹品種(蘋果樹、梨樹、桃樹、葡萄樹、棗樹以及板栗)國家規(guī)定了較為明確的補償標準,對于不常見的果樹品種均歸類為雜果樹,補償金額相較常見果樹品種低一些。例如蘋果樹,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不過各地由于民情和實際經(jīng)濟情況是有差異的,所以賠償標準也是不一樣的,以上內(nèi)容僅作參考,具體以當(dāng)?shù)卣块T公布的賠償標準為準。國家征地果樹賠償標準根據(jù)果樹的品種及生長期規(guī)定了不同的補償金額標準。通常補償金額最高的為果樹盛果期,補償金額最低的為果樹培育期。常見的果樹品種(蘋果樹、梨樹、桃樹、葡萄樹、棗樹以及板栗)國家規(guī)定了較為明確的補償標準,對于不常見的果樹品種均歸類為雜果樹,補償金額相較常見果樹品種低一些。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yīng)當(dāng)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nóng)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yīng)當(dāng)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nóng)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nóng)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果樹受災(zāi)賠償標準?
果樹受災(zāi)后的賠償標準依據(jù)其生長階段和種類有所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征收土地時,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其中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對于不同種類的果樹,其賠償標準也有所不同。
以初果期(6-8年)的果樹為例,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在90-210元之間;盛果期(9-25年)果樹,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在210-1200元之間;而衰果期26年以上的果樹,平均每株補償金額為600元。不同種類的果樹,其賠償標準也不相同。例如,梨樹的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在5-45元之間;而桃樹的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則在5-45元之間。
葡萄樹的賠償標準也有所區(qū)別,其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在5-10元之間;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在10-90元之間;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在90-180元之間;而衰果期12年以上的葡萄樹,平均每株補償金額為80元。同樣,棗樹的賠償標準也有所不同,其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在5-10元之間;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在10-80元之間;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在80-650元之間;衰果期31年以上的棗樹,平均每株補償金額為320元。
板栗樹的賠償標準也有所不同,其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在5-10元之間;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在10-180元之間;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在180-900元之間;而衰果期36年以上的板栗樹,平均每株補償金額為450元。雜果樹的賠償標準也有所不同,其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在5-10元之間;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在10-30元之間;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金額在30-80元之間;衰果期26年以上的雜果樹,平均每株補償金額為4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賠償標準是根據(jù)不同果樹的生長階段和種類而定的,具體賠償金額可能會因地區(qū)和實際情況有所不同。因此,在果樹受災(zāi)后,需要根據(jù)具體情況和當(dāng)?shù)卣哌M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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