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酒友酒死買單什么意思
為酒友醉死買單的情況有:
1、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無論“酒友”是否明知,都應承擔責任,不過“明知”時責任較大。
2、強迫性勸酒——主觀上存在過錯即應承擔責任,但強迫性勸酒不是暴力行為,賠償亦只是相應的。
3、酒后駕車、洗澡、劇烈運動未加以勸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喝酒醉死 不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有六種行為人要對酒后發生的損害后果承擔法律責任,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
第一種是強迫性勸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勸酒,這種人要對被勸飲酒者發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種是明知飲酒者不能喝酒或身體不適仍勸其飲酒的人,這種人要對對方因飲酒誘發的疾病以及酒后駕車肇事等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種是共同飲酒后任酒友駕車離開的人,這種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的,同飲者不僅要對共同飲酒的伙伴承擔責任,還要對因事故受害的相對方承量相應的責任。
第四種是共同飲酒后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的人,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飲酒者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種是明知駕車人飲酒而唆使其酒后駕車的人,這種人不但要對發生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明知駕車人醉酒仍唆使其駕車的還涉嫌危險駕駛罪的共同犯罪,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種是酒局的組織者要承擔飲酒適度和酒后安全護送的義務,否則出事后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相關推薦:
醉駕民事賠償(醉駕撞死人民事責任怎么判)
刑拘到判刑需要多久(從刑拘到判刑最長多久)
損害賠償請求(損害賠償請求權的相關內容)
民事驗傷賠償(驗傷構不成輕微傷錢誰出)
種植賠償桃樹(20年果樹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