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廠搬遷而終止無期限合同的賠償:如果工廠是違法終止該合同的,因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而經濟補償標準為勞動者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則付半個月的工資。
公司搬遷的賠償標準是,如果公司因搬遷辭退員工的,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的,需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公司需補償員工半個月的工資。
法律客觀: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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