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在商場摔傷如何賠償
顧客在商場摔傷的賠償是經營者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一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
顧客在商場專柜受傷要如何索賠
顧客在商場專柜受傷,可以要求商場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若因專柜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致受傷,專柜有責任進行賠償。法律依據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了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活動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應承擔侵權責任。如因第三人行為造成損害,由第三人負責,但經營者、管理者或組織者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需承擔相應補充責任。在承擔賠償責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償。
在商場專柜受傷,顧客首先需立即通知商場工作人員,請求緊急醫療救助,并留存相關醫療記錄和證據。隨后,應與商場溝通,了解賠償事宜。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尋求法律援助,依據《民法典》的條款,通過法律途徑追討賠償。在處理過程中,需注意收集和保存所有相關證據,包括受傷情況的描述、醫療證明、購物憑證等,以保障自身權益。
商場作為專柜的管理人,有義務提供安全、舒適的購物環境。在專柜內受傷的情況,若商場未能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則商場應承擔責任,并賠償顧客因此造成的損失。商場需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專柜設施進行維護和更新,確保顧客在購物過程中的安全。同時,商場應建立健全的事故應急處理機制,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響應,減少顧客損失。
總之,顧客在商場專柜受傷時,應立即尋求幫助并保留證據,與商場溝通賠償事宜。如果通過協商無法解決,應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維護自身權益。商場作為專柜的管理者,應積極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為顧客提供安全舒適的購物環境。
超市顧客受傷保險賠償如何請求
法律分析:超市顧客受傷保險賠償請求:首先保險公司賠償超市的財產損失,然后再由保險公司向超市或者第三人索賠。
1、超市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顧客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顧客在超市受傷是因為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超市的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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