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費等直接費用計算,輕傷一般可以要求賠償5-6萬元,如果構成殘疾的,可以要求10萬元以上賠償。加害人需要受害者寫諒解書,達到減輕從輕處罰,如果沒有諒解書的,一般都是判決實刑的。各種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
鑒定為輕傷的程序有哪些
1、委托單位在辦理各類案件中涉及損傷程度的法醫學鑒定,統一由公安機關法醫鑒定機構作出。傷情鑒定按照屬地管轄、逐級鑒定的原則進行,第一次鑒定為初次鑒定。若當事人或辦案人員對于初次鑒定結論提出異議的,需要補充鑒定的,由原法醫鑒定機構進行補充鑒定,需要重新鑒定,由辦案單位委托上一級公安機關法醫鑒定機構進行重新鑒定。
2、檢驗鑒定業務流程,了解案情活體檢查、拍照查閱病歷鑒定制作和發放鑒定書。
3、除上門服務外,被鑒定人本人必須到場接受檢查,初次法醫學檢驗時辦案民警必須陪同。
4、初次檢驗時必須帶初次門診病歷、住院病史包括現病史、體格檢查、手術記錄、出院小結、各種檢驗報告、影像學檢驗報告等復印件用A4紙復印以上病歷資料,并加蓋醫院復印病歷專用章、影像學資料及其他醫學資料。
5、對具備即時鑒定條件的,鑒定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鑒定工作;對案件疑難復雜的,需要會診的,鑒定機構應在會診后及時完成。
6、鑒定文書。鑒定書由辦案單位的經辦人領取,同時辦理鑒定資料移交手續。鑒定結論由辦案單位依法告知相關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輕傷判刑和賠償,具體如下:法醫鑒定結果為輕傷以上后果的話,對方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公安機關會將案件偵查終結后移送至檢察院,然后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一般判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同時,受害者一方也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諸如醫療費、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費用。
具體的賠償標準,要看傷勢是否構成民事上傷殘等級,然后根據傷殘等級、具體損失以及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情況來計算具體的賠償金額,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執行。
輕傷鑒定標準如下:
1、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
2、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
3、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
4、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
輕傷鑒定流程有:
1、委托單位在辦理各類案件中涉及損傷程度的法醫學鑒定,統一由公安機關法醫鑒定機構做出。傷情鑒定按照屬地管轄、逐級鑒定的原則進行,第一次鑒定為初次鑒定。
若當事人或辦案人員對于初次鑒定結論提出異議的,需要補充鑒定的,由原法醫鑒定機構進行補充鑒定,需要重新鑒定,由辦案單位委托上一級公安機關法醫鑒定機構進行重新鑒定。
2、檢驗鑒定業務流程:了解案情→活體檢查、拍照→查閱病歷→鑒定(案件疑難需會診提交專家討論)→制作和發放鑒定書。
3、除上門服務外,被鑒定人本人必須到場接受檢查,初次法醫學檢驗時辦案民警必須陪同。
4、初次檢驗時必須帶初次門診病歷、住院病史(包括現病史、體格檢查、手術記錄、出院小結、各種檢驗報告、影像學檢驗報告)等復印件(用a4紙復印以上病歷資料,并加蓋醫院復印病歷專用章)、影像學資料(x片、mri片、ct片等)及其他醫學資料。
5、對具備即時鑒定條件的,鑒定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鑒定工作;對案件疑難復雜的,需要會診的,鑒定機構應在會診后及時完成。
6、鑒定文書鑒定書由辦案單位的經辦人領取,同時辦理鑒定資料移交手續。鑒定結論由辦案單位依法告知相關當事人。
輕傷賠償項目具體如下:
1、醫療費賠償
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
2、誤工費
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乘住院天數賠償。
4、交通費
受害人到所在地醫院治療或者必須轉院治療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交通費應予賠償。交通費的賠償,一般應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準計算。但傷情危急,交通不便或當地無上述車(船)的除外。
5、住宿費
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無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確需候診且傷情不允許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費高于住宿費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住宿費應予賠償。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
6、營養費
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
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應賠償的期限,可以委托法醫鑒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后酌定。
7、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具體賠償金額需要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