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無法認定責任法院應當根據交通事故雙方的過錯行為進行判斷,如雙方都有過錯死亡,可以適用公平原則,推定事故雙方承擔同等責任,各自承擔百分之五十的賠償責任。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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