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死亡賠償金2022年最新標準
醉酒死亡2022賠償標準如下: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
(1)死亡賠償金等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減60);75周歲以上為5年;
(2)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等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
(3)60周歲減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等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減(實際年齡減60); (4)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等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5年。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4、作為同桌酒徒,有過錯的,應當按照過錯賠償,沒有過錯的,應當分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根據行為人的經濟狀況對受害人適當補償;如果死者自愿喝醉,同桌的人不承擔責任。
5、對勸酒行為嚴重的,以及因勸酒原因導致飲酒過量致人死亡,明顯屬于侵權行為的,死者親屬可以起訴并要求賠償:
(1)如果傷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并且酒店工作人員已履行了職責范圍內的責任,則受害人只能向侵權者要求賠償,餐廳可獲豁免;
(2)餐館不履行職責,發生故障的,應當在故障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旅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或群眾活動的組織者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員不履行安全保證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3)如果第三方的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則第三方應承擔侵權責任;管理者,組織者不履行安全保證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條 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條 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條 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 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沒有過錯的,根據行為人的經濟狀況對受害人適當補償。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醉酒、濫用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喝酒出人命怎么賠償
喝酒出人命賠償標準如下: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3、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喝酒出人命這幾種情況,勸酒者需承擔法律責任如下:
1、是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2、是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
3、是未安全護送醉酒者。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最后,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綜上所述,喝酒出人命的情形下,同桌人是否承擔法律責任取決于同桌人對死亡結果是否具有過錯。如果有灌酒、勸酒和強迫其喝酒的行為,則對喝酒人的死亡負有一定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喝酒喝死人了有刑事責任嗎
喝酒喝死人了有刑事責任嗎喝酒喝死人了沒有刑事責任,但是可能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喝酒喝死人在一起的人如果有下列責任需要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沒有下列情況的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1.強迫勸酒的人。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或喝酒可能對對方身體造成傷害的情況下仍勸其飲酒的人。
3.共同飲酒后未勸阻飲酒者駕車離去。
4.共同飲酒后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的人,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飲酒者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唆使飲酒者酒后駕車的人。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喝酒喝死人在一起的人承擔的法律責任,需要根據情況分析:
1、強迫勸酒的人。通過故意灌酒,言語勸酒等方式強迫對方喝酒,并且在對方已經醉酒或違背其意愿的情況下,依然勸酒等,此種人要對被勸飲酒者發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或喝酒可能對對方身體造成傷害的情況下仍勸其飲酒的人,此種人要對對方因飲酒誘發的疾病以及因飲酒而發生的危害后承擔法律責任;
3、共同飲酒后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的人,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飲酒者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相關推薦:
不能取保候審會判幾年(不能取保候審的情形包括什么)
批捕后取保候審可以嗎(檢察院批捕后能否申請取保候審)
醉駕取保候審還關羈嗎(醉駕取保候審后仍需判處拘役嗎)
取保法院開庭會帶銬嗎(法院開庭對取保被告人是否帶銬)
律師可以辦取保候審嗎(請律師辦理取保候審可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