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刑還要家人賠錢嗎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判死刑家人不需要賠償,被告的親屬沒有義務賠償受害人。根據規定,受害人家屬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法院會判決被告個人財產賠償,被告的親屬沒有義務賠償受害人,如果賠了法院會在量刑上考慮從輕。
被判死刑只是承擔刑事責任,賠償損失是民事責任,二者是不一樣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死刑不能抵消民事賠償。
當刑事責任確定后,被害人可通過民事訴訟追究被告人民事賠償責任。但被告人如果是成年人的話,不論是刑事或者民事責任都應由他本人承擔,他的親屬不會代為受罰或賠償。所以如果被害人被判處死刑后,只能用他的個人財產來賠償,個人財產不夠的話,親屬是沒有法律義務代為賠償的。大部分死刑犯是沒有什么錢的,受害人的經濟損失也得不到彌補,所以刑事犯罪真是的害人害己的行為,大家都做守法的好公民吧。
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犯罪人死了家屬有義務賠償嗎
犯罪人死了家屬有義務賠償嗎犯罪人死了家屬需要賠償。
犯罪嫌疑人死亡后要以其遺產賠償,當事人無跑道的可終止執行,但其家人不承擔民事賠償義務,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遺產償還債務,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由其權利義務承受人履行義務:
1、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2、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3、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4、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十六條 對于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適用本法的規定,對于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通過外交途徑解決。第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依靠群眾,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對于一切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許有任何特權。第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
民事賠償包括哪些費用
民事賠償范圍如下: 1、一般 人身損害賠償 范圍: 因遭受 人身損害 而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及因誤工造成的損失,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導致 傷殘 的人身損害賠償范圍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 喪失勞動能力 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范圍 除因搶救治療情況賠償一般人身損害賠償范圍外,還應賠償的項目包括: 喪葬費 、被 撫養 人生活費、死亡補償金、及受害人家屬為處理事件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及誤工費、必要的 精神損害 撫慰金。 至于賠償的具體數額,需要根據本人的實際損失、 證據 、造成的后果(傷殘還是死亡)、年齡、戶口、被撫養人情況、本人及護理人收入情況、當地統計數據等綜合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精神病殺人家屬如何賠償
律師解答: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精神病人殺人家屬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經有關機構鑒定殺人者在殺人時處于發病期,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其監護人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需要賠償對方醫療搶救費用、喪葬費、死亡補償金等費用。
如果精神病人自己有財產,從其財產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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