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頭,即有管轄權的主辦案件機關的名稱。
如:XX公安局刑警大隊:
二、基本內容:
1、自我介紹:我叫XXX,今年XX歲。住XXXX,系XXXX單位職工。
2、案件的基本內容,也是報案材料最重要的部分,包括:時間、地點、人物、原因、經過和結果。例如: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凌晨,我廠財會室金柜被撬,柜中現金17。2萬元被盜,特向公安局報案,請求立案偵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我廠收回一批貨款,為了近日購買幾部電腦方便,臨時將這些現金存放在本廠財會室的金柜里。當晚有雨,更夫楊______凌晨1點左右查看各辦公室,尚沒發現被盜,早晨5時左右再次查看時,發現財會室屋門與室內的金柜、書桌抽屜被撬,金柜內現金17。2萬元不見了。
據分析,我廠財會室很少放現金,只在______月_______日這天,因用房交來一批貨款,當晚便被盜,故本廠內職工作案或者參與作案可能性較大。
由于被盜錢款額數額個性巨大,盜竊者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犯罪,請立案偵查,以便挽回損失,懲罰罪犯。
3、基本內容的最后一段要寫上如下內容:
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屬實,并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結尾:寫明報案人姓名(簽名,捺印,公司或單位報案需加蓋公章)和時間。
刑事訴訟法規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
2、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控告。
3、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都應該接受。
4、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其他規定:
1、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屬于口頭報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簽名或蓋章。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
2、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報案,應按事件的性質和法定的案件管轄范圍及時向有關司法機關報案。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報案
法律分析:1、報案沒有特定的格式。下面的格式僅供參考。
2、開頭寫接案單位:
個人信息(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職業,住址,聯系電話等)。
正文寫實施和理由。主要包括因為什么什么事情報案,事情的經過是怎么樣,發生了什么事情。現在結果怎么樣。
特此報案。
以上本人提供的材料完全屬實,并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報案人:
年月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報案材料范本:
XX公安局刑警大隊:
我叫XX,性別X,民族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 ,住址XX,現住XX,工作單位XX,聯系電話XX。
2013年5月15日上午10時50分,我的手機接到一個電話,電話號碼為:XXXXXXXX,打電話的人自稱為XXX,并且說他為我父親的朋友。
此人打電話時說話很急促,稱:5月15日上午8時許他與我的父親準備到XX省XX市旅游,他們就要到達目的地時,不料在路上出了車禍,造成我父親小腿粉碎性骨折,現在我父親已經被送到了XX醫院治療,不過醫院稱需要交5000元的押金,因為他們手上的現金不多,要求我趕緊向XX銀行卡匯款5000元以盡快為我父親治病。
當時我因為著急也沒有多想,就急忙到銀行向XX銀行卡匯款5000元,匯款后,我又覺得此事蹊蹺,趕緊向父親家里打了電話詢問此事,不料接電話的人正是我父親,我才知道我已經被騙了。我父親名叫XX,出生X年X月X日,現已退休,住址是XX,他沒有手機,父親家里座機號碼為XXXXXX。
為避免更多的人受騙上當,我請求XX公安局刑警大隊盡快調查處理,并將犯罪嫌疑人緝拿歸案。
特此報案。
以上本人提供材料完全屬實,并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報案人:XX(簽名,捺印)
時間:XX年X月X日
簡介
報案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將發現的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機關報告的行為。《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都應該接受。《刑事訴訟法》還規定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
報案材料格式如下供參考:
報案人:王**。
身份證號:5*****************。
住址:填寫正確的住址。
聯系電話:156********。
被舉報人:趙**。
身份證號:5*****************。
住址:填寫正確住址。
聯系電話:156********。
報案請求:請求依法立案追究被舉報人趙**的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趙**于**年*月*日干了什么事,事情很嚴重。
如前所述,被舉報人有很大的嫌疑,其行為己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條的規定。報案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特向貴局報案,請求貴局予以立案偵查,依法查明真相,追究(被舉報人、罪名)的刑事責任。
注意事項:
1、報案材料能夠手寫,但必須使用鋼筆或碳素筆書寫,也能夠打印,注意打印時最好使用A4紙。
2、報案材料必須如實陳述,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足。
3、報案人報案時需要攜帶所寫報案材料、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據。
4、報案材料送達報案機關后,需要同意報案機關的工作人員在報案材料的第一頁右上角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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