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申訴書
申訴人:
申訴人因 一案,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字第 號刑事判決/裁定書不服,提出申訴。
申訴請求:
事實與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申訴書副本 份,證據目錄及證據 份。
申訴人簽名
年 月 日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法律分析:申訴人:
申訴人因××一案,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刑事判決(或裁定),提出申訴。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訴人:
年月日
附:
原審判決(或裁定)份。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百七十二條 向人民法院申訴,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訴狀。應當寫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聯系方式以及申訴的事實與理由;
(二)原一、二審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經過人民法院復查或者再審的,應當附有駁回通知書、再審決定書、再審判決書、裁定書;
(三)其他相關材料。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訴的,應當同時附有相關證據材料;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應當附有相關線索或者材料。
申訴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申訴人補充材料;申訴人對必要材料拒絕補充且無正當理由的,不予審查。
法律分析:1、申訴人:申訴人因一案,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刑事判決(或裁定),提出申訴。
2、請求事項。
3、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5、結尾:此致×××人民法院。
6、落款:申訴人:×××年月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三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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