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標準
一、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是什么
1、刑事案件立案標準如下:
(1)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衡瞎罰;
(咐信空3)屬于自己管轄,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二、刑事案件的處理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具體的處理流程坦螞是:
1、報案;
2、公安初查;
3、立案,案件進入偵查階段;
4、采取強制措施;
5、偵查工作結束,公安機關提交《起訴意見書》,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6、審查起訴階;
7、檢察院提起公訴,進入法院審判階段。
刑偵立案的條件
我們知道公安機關立案不是隨隨便便就立的,不是你說有犯罪他們就立案,他們在立案前會先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才會立案,以免浪費時間,那么接下來就帶大家一起來看一下刑偵立案的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一、刑偵立案的條件 立案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 指客觀上存在著某種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這是立案的首要條件。有犯罪事實,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須是依照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行為。立案應當而且只能對犯罪行為進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為,就不能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開始,此時所說的有犯罪事實,僅是指發現有某種危害社會而又觸犯刑律的犯罪行為發生。至于整個犯罪的過程、犯罪的具體情節、犯罪人是誰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時就全部弄清楚。這些問題應當通過立案后的偵查或審理活動來解決。 (2)要有一定的事實材料證明犯罪事實確已發生。包括犯罪行為已經實施、正在實施和預備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指依法應當追究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當有犯罪事實發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時,才有必要而且應當立案。
二、公安機關立案程序是什么 對立案材料的審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已經接受的材料進行核對、調查的活動。其任務是正確認定有無犯罪事實的發生,應否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為正確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決定打下基礎。 為了做好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驟和方法: 1、事實審查。審查事實,首先要審查有無事件發生,然后審查已經發生的事件是否屬于犯罪案件。如果屬于犯罪案件,還要審查對行為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2、證據或證據線索審查。通常的做法有:向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或自首人進行詢問或訊問;向有關的單位或組織調閱與犯罪事實及犯罪嫌疑人有關的證據材料;必要時委托有關單位或組織對某些問題代為調查;對特殊案件在緊急情況下可以采取必要的專門調查措施;對自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認真進行審查,認為證據不充分的,告知自訴人提出補充證據,在立案前法院一般不再進行調查。三、派出所不予立案怎么辦 被害人一是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反映情況,要求上級公安機關督促下級公安機關立案。二是可以向檢察院控告申訴部門提出,請求檢察院予以監督。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nbsp;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七十三條第一款明確規定“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部門應當受理?!?nbsp; 以上就是關于刑偵立案的條件的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從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刑偵立案有兩個條件,一個是有犯罪事實,另外一個就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刑事案件立案標準如下:
(1)有犯罪事實。有犯罪事實,是根據已有的材料能夠說明存在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包括預備犯罪、正在實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
(2)依照法律的規定,對所存在的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和處理立案的條件】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馗嫒巳绻环?,可以申請復議。
二、刑事刑事案件包括什么
1、危害國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5、侵犯財產罪;
6、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7、危害國防利益罪;
8、貪污賄賂罪;
9、瀆職罪;
10、軍人違反職責罪。
刑事案件立案應具備什么條件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立案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測;已有證據證明,并非毫無根據。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如果其行為僅構成犯罪,而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也不應立案。
3、屬于自己管轄。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管轄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職;不應當管轄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權。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后,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由接案單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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