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你判決是一審還是二審。如果是一審案件,要看雙方是否上訴,不上訴的送達之后15天之內判決生效,這個判決書需要履行,如果上訴則要等二審判決結果出來。如果該案判決已經是二審判決,則該判決自送達雙方當事人時生效。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生效判決的義務,如果當事人在主動履行期內自覺履行義務,則該案因履行完畢而終結。如果當事人未及時自覺履行,則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舉例:一審判決書一般是送達之后15日內不提起上訴就會生效,如果一審判決書里是載明被告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原告歸還借款10萬元。假設判決書是6月1日送達給被告的,那么15日內被告沒上訴,6月16日一審判決正式生效,這時候還有10天時間讓被告自己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如果到6月26日,被告還未還款,則原告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材料:1.強制執行申請書,請參看網上的相應模板。2.原告身份證明:同起訴的時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體個人的話,就是身份證復印件或者戶口本復印件,是公司的話則是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等。3.判決書原件,判決作出后法院都會送達或者通知前去領取。4。生效證明:找審理該案的法官或者書記員去開具,證明該案判決已經正式生效。司法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屬。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
判決書送達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規定,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 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后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 訴訟代理人 。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百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第十八條 人民法院作度出減刑、假釋知裁定后,應當在七日內送達報請減刑、假釋的執行機關、同級人民檢道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作出假釋裁定的,還應當送達社區矯正機構或者基層組織。
裁定書送達時間一般是在十日內。判決書可以采取直接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等方式。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一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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