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然可以了;
二、采取強制措施的目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這都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它們本身不是一個刑罰,而是為了保證能讓訴訟順利進行的一個保障措施而已。說通俗一點,就是保證當事人別跑掉了。其中取保候審是最輕微的強制措施。在偵查機關對案件立案偵查后,以及被刑事拘留、逮捕后都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
當然了,申請是當事人的權利,至于偵查機關是否批準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三、取保候審的概念
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四、取保候審的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育自己嬰兒的婦女。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司法機關在法定期限屆滿尚不能辦結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公安機關申請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檢察院不予批準的,如果案件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的,可依法決定對其取保候審。
(6)持有效出入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責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可以適用取保候審。
五、申請取保候審的技巧
法律對于取保候審的規定是很靈活、寬泛的,具有很大的彈性,辦理取保候審除需要熟悉相關刑事法律、辦案流程以外,還必須要掌握豐富的辦案經驗、技術和溝通技巧。
1、根據具體案情,尋找、挖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具有的取保候審的客觀條件。如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主觀惡性、身體健康狀況、排除犯罪的證據等等。
2、積極引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屬減輕社會危害性。除了具備取保候審的客觀條件外,如果主觀上具有以下情節者,辦理取保候審更為容易。
?。?)自愿認罪的,并如實交待犯罪事實。
?。?)積極主動揭發、檢舉同案犯或他人犯罪事實的,或提供破案線索的。
?。?)有自首、立功情節的。
?。?)如詐騙等財產案件,退贓,積極交納罰金的。
(5)人身損害案件,積極賠償被害人,并爭取到被害人諒解的。
3、充分溝通。辦案中,同公、檢、法機關的溝通非常重要。
實踐中,要針對不同情況,靈活應變,與辦案人員辦案單位溝通,與被害人溝通,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溝通要及時、充分,刑事案件有極為嚴格的程序,司法機關對相關辦案人員更有嚴格的錯案追究制度,因此一旦發現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證據或者事實或法律規定,要立即與辦案人員聯系,提醒辦案人員采納,不能耽誤,否則一旦錯過機會,難度就非常大。
六、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
基本沒限制,本人及其親屬,律師,均可申請。一般情況下,能否申請成功的關鍵不在于誰申請,而在于是否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這里面有很多技巧,彈性很大,由熟悉刑事法律、具有豐富辦案經驗的律師辦理,成功希望會更大一些。
希望能幫到你,并祝你好運!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版之一的犯罪嫌權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第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第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第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刑事拘留期間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1、刑事拘留期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符合以下取保候審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
(4)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
(5)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
(6)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2、取保候審金的繳納程序和方法:
(1)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應當以能夠約束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礙、不逃避刑事訴訟活動為原則;
(2)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核后,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3)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較高數額保證金的,應當經地、市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4)保證金必須在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時一次性交;。
(5)保證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向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專戶交納。
3、保證人必須符合的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
(2)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
(3)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
(4)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擴展資料:
1、刑事拘留期間取保候審的,應該在不同的階段提出申請,
(1)偵查階段向公安機關申請取保;
(2)起訴階段向檢察院申請取保;
(3)審判階段向法院取保。
2、申請取保要遞交取保候審申請書,由家屬或者律師申請;
3、如果申請通過,一般要財保或者人保;
(1)如果財保直接交保證金;
(2)保要找條件合適的保證人;
(3)人保財保只能擇一適用。
4、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3)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
(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
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行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 取保候審的方式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及違反義務的法律后果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
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我國,來如果被刑事拘留后自并且滿足一定的條件是可以進行取保候審的,保證人繳納保證金后犯罪嫌疑人即可暫時解除拘留。那么刑事拘留后多久可以辦取保候審呢?從拘留后到檢察院批捕前,都可以申請取保,審批時間是七天內。《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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