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工傷保險基金的構成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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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工傷保險基金的構成是怎樣的?
工傷保險基金一般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適用范圍內的用人單位都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以保證基金的支付能力。其他資金是指按規定征收的滯納金、社會捐贈等資金。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二、沒繳納工傷保險怎么賠償?
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后,用人單位沒有購買工傷保險的,可以先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可能構成傷殘的,再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最后根據具體的情況,要求公司賠償各項費用。
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工傷保險費是工傷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通常情況下,工傷的賠償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在單位工作的員工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出現事故后,需要先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構成傷殘的,還需要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最后根據相關的鑒定情況,確定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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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內容:退休人員工傷意外保險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退休人員工傷意外保險的規定是怎樣的?
退休人員工傷意外保險的規定是退休人員一般情況下不能夠享受到相關的保險待遇。退休人員一般是不能享受工傷待遇的,退休人員和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是勞務關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1、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2、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享受工傷待遇的條件:
第一,存在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事實。需要指出的是,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這一事實,是《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工傷保險工作實踐中對工傷的概括性定義,而實際上工傷的外延并不完全局限于此,比如《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第二,經過工傷認定法定程序被認定為工傷。所謂工傷認定,指的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的申請,依法對職工所受傷害或所患疾病是否屬于工傷(含職業病)進行調查、認定的行為。
二、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退休職工是否能夠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以及其他方面的保險待遇,應當根據不同情況來作出判斷的,比如說如果在用人單位繼續的工作過程當中發生的工傷,從而是可以享受到相關的意外險等相關的保險的。這是屬于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做出的一種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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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算工傷嗎
我們在生活中經常會發生工傷,那要是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算工傷嗎
因為在上下班期間,意外也是時有發生。所以裕祥安全網
小編今天就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這方面的工傷安全小知識
,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職工應當認定為工傷。條例規定,職工有六種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患職業病的;
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條例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和用工單位因工傷認定發生爭議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所以,從小編上述為大家梳理的相關工傷安全小知識
來看,大家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是可以被認定為工傷的,可以去申請相關的工傷賠付。
好了,以上就是小編今天為大家講解的相關內容了,后期小編還會為大家講講一般工傷保險適用于哪些疾病
,還請大家繼續關注裕祥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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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的適用范圍
你好,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條的規定,工傷保險適用中國境內的下列單位:
(1)企業。企業是指從事產品生產、流通或服務等活動并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經濟單位。這里的企業包括: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內資企業和涉外企業;本國企業和外國企業。《工傷保險條例》適用的企業主體是以該企業在我國境內為界限的,與企業的出資人國別無關。
(2)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是指為了公益的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研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主要包括從事教育、科研、文化、衛生、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社會福利、救助減災、統計調查、技術推廣與實驗、公用設施管理、物資倉儲、監測、勘探與勘察、測繪、檢驗檢測與鑒定、法律服務、資源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事務、經濟監督事務、知識產權事務、公證與認證、信息與咨詢、人才交流、就業服務、機關后勤服務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國家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一般適用于沒有收人或收人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單位、衛生防疫等,即人員費用、公用費用都由國家財政提供。采用這種管理形式,有利于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收人進行全面的管理和監督,同時,也使事業單位的經費得到充分的保證。第二種是國家部分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差額撥款單位要根據經費自主程度,實行工資總額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點的管理辦法,促使其逐步減少國家財政撥款,向經費自收自支過渡。第三種是按照企業化管理、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
(3)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愿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例如經過社會團體登記注冊的各種協會、學會、研究會、基金會、聯合會、聯誼會、商會等。
(4)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5)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簡稱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簡稱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6)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應當依法設立并取得執業許可證。律師事務所可以由律師合伙設立、律師個人設立或者由國家出資設立。合伙律師事務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設立。
(7)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是依法設立并承辦注冊會計師業務的機構。
(8)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法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
(9)其他組織。屬于兜底性規定,可以由其他法律或者隨著社會實踐的進步另行規定。
以上這些單位要為本單位的全體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這些單位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享受工傷保險的權利。
2010年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與2004年開始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很大的不同就是擴大了工傷保險的覆蓋范圍。2004年《工傷保險條例》的覆蓋范圍僅包括各類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戶;對于個體工商戶是否參加工傷保險,采用了靈活的方式,即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步驟和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但2011年的修訂,除了在覆蓋主體方面增加了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外,對于所有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都要求參加工傷保險,擴大了工傷保險的適用范圍。
臨時工工傷誤工費怎么算
法律主觀:
一、臨時工工傷誤工費的計算
1. 臨時工受傷導致誤工,其誤工費應按照受傷前正常上班期間的工資收入全額賠償。
2. 臨時工同樣享有勞動者權益,受傷后可申請工傷認定。在停工留薪期間,工資待遇應保持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應保持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3.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由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工傷康復機構出具休養證明來確定。若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4.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資”計算方法有:
(1) 指除加班費之外的工資;
(2) 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3) 受傷前12個月加班費之外的平均工資。
5. 若用人單位不依法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工傷職工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來維權。
二、臨時工工傷賠償流程
1. 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一個月內申報。若公司不申請,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可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2. 治療后若存在殘疾或影響勞動能力,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3. 賠償金額根據傷殘等級不同而有所差異,主要包括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三、臨時工受傷責任歸屬
1. 若用人單位非法使用臨時工導致工傷,用人單位應承擔工傷待遇。
2. 非法使用臨時工發生工傷事故的包工負責人應承擔工傷待遇,若無力承擔,則由發包方承擔。
3. 建設工程由多個企業承包時,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的勞動關系所在企業負責。
4. 臨時工在臨時性、季節性崗位上因工傷亡,應享有固定工的勞動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工商戶雇工均享有工傷保險待遇。臨時工符合條件應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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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由醫療機構出具證明確定。若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誤工時間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計算。若無法證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可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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