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立案偵查的期限是多久?
保險立案偵查的期限是兩個月左右,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第1項的規定,有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就不應立案。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基層人民檢察院,分、州、市人民檢察院和省級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基層人民檢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屬于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在依照本規則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的期限后滿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二個月。省級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屬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決定延長二個月。
二、公安機關不立案怎么辦
1、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2、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你可以向當地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請,再通過檢察機關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87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公安機關在接到人民檢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應當在15日內決定立案,并且將立案決定書送達人民檢察院。同時人民檢察院也應當采取措施,依法對通知立案書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不管是保險案件,還是其他類型的刑事犯罪,公安機關在完成偵查工作之后,才可以將案件交給檢察院來處理,故此保險類型的案件,是需要限期完成偵查工作的。并且案件的偵查,必須要以獲得足夠的證據為目標,否則日后還有可能會被退偵。
保險公司理賠過程中的一個重要步驟是立案,即理賠部門接受客戶提交的索賠申請,并根據公司規定對其進行登記和編號,正式進入處理流程。
首先,客戶需準備索賠所需材料。這包括填寫完整的《索賠申請書》,以及相關的單證文件。如果需要他人代為辦理,需附上有效的授權委托書。
保險公司收到申請后,通常在3個工作日內對資料進行審核。如果單證齊全且滿足以下條件,即保險事故在保單責任范圍內發生,被保險人與保單一致,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內,索賠申請在有效期內提交,單證符合要求,將予以立案。反之,如果不符合條件,保險公司會拒絕立案,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決定及原因,并退回原始單證;若單證不完整,會通知申請人補充,待資料齊全后再進行立案。
對于滿足立案條件的申請,保險公司會立即進行登記,生成賠案編號,記錄立案的時間、經辦人員信息等,并將所有相關資料存檔,隨后轉交給下一處理環節。
壽險理賠,又稱核賠,是指當被保險人發生壽險保單所約定的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索賠申請和相關索賠資料后,經保險人審核、調查并做出賠付或拒賠的行為。
兩天之內。
汽車和別人的汽車發生碰撞等問題,在處理保險的理賠時,首先要像保險公司報案,在像保險公司報案時,保險公司對車險報案時間也都是有規定的,像保險公司在對車險報案時間上就規定,投保人在像保險公司報案時,要在兩天之內,如果超過兩天的時間,公司可以拒絕像投保人進行賠償的。
在對車險報案時間的規定方面,選擇的保險公司不同在規定保險時間上也是不同的,在購產品時,一定要了解清楚這個問題,以免當發生一些事故時,因為錯過了像保險公司報案的時間規定,導致保險公司不對我們進行賠償,這樣就會給我們帶來很大的損失了。
擴展資料
車險報案有注意事項
1、報案提供:事故地址、受損位置、駕駛員、現場聯系人或經辦人手機等信息;
2、人傷案件:現場報交警;保險賠付社保用藥,控制非社保用藥比例,配合保險公司主動溝通傷者,避免各類中介方參與加大理賠難度;
3、寵物案件:現場報交警;提供寵物身份證、注意案發時是否有套約束繩索;
4、肇事逃逸:被保險人或駕駛人肇事逃逸是違法犯罪行為,商業保險人可以拒賠;對方司機肇事逃逸,我方購買了特約第三方險種可全額賠付;
5、在保險期限內發生的非人傷/訴訟案件,自發生之日起兩年內索賠有效;
6、駕駛員應養成安全駕駛習慣,保證車輛符合檢測要求,盡道路交通安全義務;
對于在4S店維修的保險車輛和第三方車輛,有些保險人會要求協助提供保險人的專票,該賠案可直接賠付到4S店維修廠,保險人會給予相應獎勵。
參考資料來源:平安保險-對于車險報案時間保險公司有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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