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醫療設備以及醫療水平的上升,雖然每年國家關于生病住院也有一些補貼,但是對于廣大的收入比較低下的農民來說生病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都很高。如果有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也能一定的減輕了就醫醫療費用的經濟負擔。一、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的范圍參保人員在統籌期間因病在定點醫院住院診治所產生的藥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護理費等,符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部分。一般分為門診補償、住院補償、大病補償三個部分。要注意的是,新農合也設立了起付標準和最高限額,在起付標準以下的住院費用由個人支付,若是在同一統籌期內達到起付標準的,住院兩次及以上所產生的住院費用可累計報銷。二、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比例1、門診補償:(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5)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2、住院補償(1)報銷范圍:a、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b、60周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2)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醫院報銷30%。3、大病補償(1)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癥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三、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流程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患者須憑本人醫療卡、本人有效身份證(無身份證的憑戶口簿),經確認身份后,在區內鄉鎮級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可直接刷卡報銷,在區內及區外市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出院結帳時直接刷卡報銷。2、在市外二級及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醫院住院治療的參保患者,應在出院后三個月內,由參保人或其家屬帶醫藥費用原始發票(復印件無效)、住院醫藥費用匯總明細清單、出院小結及門診病歷、患者身份證、醫療卡、戶口簿、經辦人身份證到區行政服務中心新農合窗口報銷醫藥費用。3、特殊病種門診報銷可持二級及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及有關檢查、化驗報告等相關資料及醫療機構證明書,以及《黃巖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特殊病種門診治療審批表》向新農合業管中心提出申請,經區新農合辦審核批準后,其門診醫藥費用(不包括支持療法、輔助治療或治療其他疾病的醫藥費用)可以列入新農合基金的報銷范圍,按住院報銷標準以年度為單位報銷。4、因意外傷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還需提交由戶口所在村(居)簽字蓋章的意外傷害引發的原因確認證明以及醫院的病案記錄。對于無法提供有效證明及記錄的,不予受理。報銷周期為經區行政服務中心一樓新農合窗口受理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經新農合業管中心稽查人員調查、審核,屬實后予以報銷;責任由第三方負責的,不予報銷;住院患者自己也承擔部分責任的,憑協議書或相關證明到區行政服務中心一樓新農合窗口報銷自己承擔部分的醫藥費用。希望上文的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的范圍、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比例以及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流程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有: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用。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屬于報銷范圍內的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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