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購買方法如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企業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初次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需準備該單位的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復印件,單位法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該單位所有員工的勞務合同,身份證復印件。
資料備齊后到社保處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并繳納職工工傷保險費。單位參保繳費后有人員變動,及時將變動人員名單報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位初次參保交費的次月新發生工傷的職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開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的主要特點
1、工傷保險對象的范圍是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勞動者,由于職業危害無所不在,無時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職業傷害。因此工傷保險作為抗御職業危害的保險制度,適用于所有職工,任何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遭受職業疾病,都應毫無例外地獲得工傷保險待遇。
2、工傷保險的責任具有賠償性。也就是說勞動者的生命健康權、生存權和勞動權受到影響、損害甚至被剝奪了。因此工傷保險是基于對工傷職工的賠償責任而設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其他社會保險是基于對職工生活困難的幫助和補償責任而設立的。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方式為: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企業員工工傷保險應由企業進行計提、繳納,具體會計分錄為:
1、計提工傷保險費時:
借:管理費用——工傷保險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2、繳納工傷保險費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貸:銀行存款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工傷保險賠償范圍
工傷保險賠償范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被保險人因工傷發生的殘疾、傷殘、死亡、醫療費用和護理費用等,均可申請工傷保險賠償。
殘疾賠償:當被保險人因工傷導致殘疾時,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殘疾鑒定標準》,申請殘疾賠償金。
傷殘賠償:當被保險人因工傷導致傷殘時,可以根據《工傷保險傷殘鑒定標準》,申請傷殘賠償金。
死亡賠償:當被保險人因工傷導致死亡時,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死亡賠償標準》,申請死亡賠償金。
醫療費用賠償:當被保險人因工傷發生的醫療費用,在保險期間內可以申請醫療費用賠償。
護理費用賠償:當被保險人因工傷發生的護理費用,在保險期間內可以申請護理費用賠償。
公司繳納工傷保險如何記賬1、公司繳納工傷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貸:銀行存款
2、計提工傷保險:
借:管理費用——工傷保險(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3、結轉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工傷保險(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公司計提然后繳納工傷保險,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管理費用”等相關二級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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