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1、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3、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4、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擴展資料:
1、2015年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以國發〔2015〕2號發布《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2、《決定》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3、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4、《決定》要求,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于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征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1、公務員退休后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后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擴展資料:
職工需具備哪些條件,退休后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符合退休條件并辦理了退休手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職工離退休后在國內異地居住或出國定居的,如何領取基本養老金?
根據勞動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1]8號)規定,在國內異地居住或出國定居的離退休人員,經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后,其基本養老金可以委托親屬或他人代領。在國內異地居住的,也可以委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郵局、銀行寄匯給本人;出國定居的,若國內無親屬或他人代領,本人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款寄匯至國外的,匯費由其個人負擔。
大多數發達國家的法定退休年齡是65歲,納稅人上交的專項稅金是歐美一些國家的基本養老金保障系統的主要資金來源,那么,到了65歲的法定退休年齡的時候,退休者能得到多少退休金?
在歐美國家和地區,90%以上的退休者不單純依靠領取政府發放的那塊基本養老金來養老。這些國家還有一個非常發達的保障老有所養的輔助網絡。比如,美國在稅 收政策上實行間接的財政轉移,支持養老金制度;德國則是每年要拿出幾百億歐元支撐其龐大的養老保障系統運轉。而退休金的來源,各國有許多不同之處。
在美國,雇主和雇員各拿出工資收入6.2%的稅收,形成專用“社安金”。其中85%用于支付養老金,15%則用來支付殘疾金、遺屬遺孤撫恤金等其它社會保障基金。在法國,基本養老金由雇主交8.2%,雇員交6.55%;法國對遺屬遺孤補助的資金來源于由雇主按雇員收入的5.4%交納,作為困難家庭補助金。
很多國家的退休職工領取的退休金并沒有一個固定額,要視退休年齡、工作年薪和年限、供職崗位等情況的不同。少者,領不到原工資的50%;多者,可以領到原工資的100%以上。
瑞典的養老金分成兩塊,一部分是基本養老金收入,另一部分是“養老附加金”,這是瑞典特有的。“養老附加金”據退休前的收入狀況和納稅情況而定,工齡越長,工資越高,“養老附加金”積累的就越多,退休后就能領到越多的退休金。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退休
機關事業單位工抄作人員退休工資與退休年齡有關。因為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并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本息和÷120+調整系數,各地實際計發公式會有差別,以當地政策為準。
1、公務員退休后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后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根據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專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屬,當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對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后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廣東省為例: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
A 人社部2015年工資調整方案解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待遇變化
一、此次改革主要有兩方面的變化。
1、改變了制度模式。原來的制度模式是單位保障,即單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員。現在則變成一種社會化的制度安排,每個單位不管人多人少,都按照同樣標準繳費,然后形成一個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員待遇。這樣,單位退休撫養比不平衡的狀況就被分散掉了,成為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
2、改變了待遇確定機制。即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原來的計發辦法參照兩個因素,一個是以退休前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計發基數;另一個是按工作年限分檔,如10年以下、20年、30年、35年。在同一個十年段內是無區別的,如21年和29年、31年和34年沒有區別。改革后,這個機制變為按照繳費年限和繳費的工資來計算,體現了一個導向——繳費越長待遇越高、繳費水平越高待遇越高。
二、改革后待遇水平究竟是高了還是低了?
每個人要按照文件規定,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計算。從政策設計上看,改革的原則是“增量改革”,即通過增量進行結構的調整和機制的轉換;而不是做減法,即待遇降低以后再改革。對絕大多數人來講,待遇水平都會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在職的員工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后,現時收入也不會減少。
三、退休待遇的變化與計算(圖片可以放大)
A
退休人員養老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其余的個人收入如返聘的勞務報酬、各種補貼、獎金等均應納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退休人員養老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其余的個人收入如返聘的勞務報酬、各種補貼、獎金等均應納稅。
擴展資料:
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在2016年9月30日前辦理離退休手續和離退休年齡的人員將調整其退休待遇,具體的待遇調整見下:
(一)離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準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 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 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二)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準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 一 18 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國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 職生活費。
(四)在按以上標準增加離退休費的基礎上,1934年9月30 日前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 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 60元。
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
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個人所得稅
退休人員的工資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在退休人員的收入中,只有養老金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其余的都需要正常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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