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沒有具體寫明工資金額,是不合法的。勞動報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以及社會保險等條款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雙方當事人必須約定明確。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勞動合同不寫工資金額不合法。具體原因如下:
所以呀,簽勞動合同時,一定要看清楚里面有沒有寫明工資金額,這可是咱們勞動權益的重要保障呢!
勞動合同不寫工資金額不合法。具體原因及法律依據如下:
勞動報酬是必備條款: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合同中應當明確勞動報酬這一條款。勞動報酬是勞動者提供勞動后應獲得的報酬,是勞動合同中的核心內容之一。
缺少勞動報酬條款的勞動合同不生效: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明確勞動報酬,該勞動合同將因缺少必備條款而不生效。這意味著,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可能無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其中包括“勞動報酬”。這一規定明確了勞動報酬在勞動合同中的必要性。
因此,勞動合同中必須寫明工資金額,否則該勞動合同將不合法且不生效。
勞動合同不寫工資金額不合法。以下是具體的解釋和法律依據:
一、勞動合同的基本性質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當就各項條款進行明確約定,以確保雙方權益的保障。
二、勞動報酬作為必備條款
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中應當具備的條款之一。這是因為勞動報酬是勞動者提供勞動后應獲得的物質回報,是勞動關系的核心內容之一。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勞動報酬,那么勞動者在提供勞動后將無法確定自己應獲得的報酬數額,這將對勞動者的權益造成損害。
三、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六)勞動報酬:這一條款明確要求勞動合同中必須明確約定勞動報酬,以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包括勞動報酬這一條款,那么該勞動合同將不生效。這意味著,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將無法形成有效的勞動關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將無法得到明確的約定和保障。
因此,勞動合同不寫工資金額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明確約定勞動報酬這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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