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拒載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根據《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九條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一)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
(二)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規定使用計價器、違規收費的;
(四)不按照規定出具相應車費票據的;
(五)不按照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的;
(六)不按照規定使用出租汽車相關設備的;
(七)接受出租汽車電召任務后未履行約定的;
(八)不按照規定使用文明用語,車容車貌不符合要求的。
擴展資料:
《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出租汽車運營時,車容車貌、設施設備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車身外觀整潔完好,車廂內整潔、衛生,無異味;
(二)車門功能正常,車窗玻璃密閉良好,無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
(三)座椅牢固無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動,靠背傾度可調,安全帶和鎖扣齊全、有效;
(四)座套、頭枕套、腳墊齊全;
(五)計價器、頂燈、運營標志、服務監督卡(牌)、車載信息化設備等完好有效。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
法律分析:1、出租車拒載可以向運管部門投訴。而且現在坐出租車在副駕駛對面的牌子上就有投訴電話以及駕駛員信息。
2、出租車拒載可以直接撥打當地出租車管理部門投訴電話,同時要求必須給予回復。另外,可以撥打當地市長熱線,將有專人負責跟進。
3、出租車是服務行業,拒載就代表了它違反了服務契約。因此,會受到處罰。根據出租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不得拒絕載客的,否則最高可罰3000元。
法律依據:《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 第二十四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按照國家出租汽車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做好運營前例行檢查,保持車輛設施、設備完好,車容整潔,備齊發票、備足零錢;
(二)衣著整潔,語言文明,主動問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帶;
(三)根據乘客意愿升降車窗玻璃及使用空調、音響、視頻等服務設備;
(四)乘客攜帶行李時,主動幫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動協助老、幼、病、殘、孕等乘客上下車;
(六)不得在車內吸煙,忌食有異味的食物;
(七)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并按規定擺放、粘貼有關證件和標志;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選擇合理路線行駛,不得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故意繞道行駛;
(九)在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港口、公共交通樞紐等客流集散地載客時應當文明排隊,服從調度,不得違反規定在非指定區域攬客;
(十)未經乘客同意不得搭載其他乘客;
(十一)按規定使用計價器,執行收費標準并主動出具有效車費票據;
(十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文明禮讓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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