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男方不負責任可以起訴他嗎
未婚先孕男方不愿負擔責任,可以起訴。
女方可以到男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起訴男方要求男方賠償。但是法律并沒有明確對未婚先孕作出具體規定,女方想要留下孩子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撫養費;女方不想要孩子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打胎的醫療費、營養費。
未婚先孕生下的孩子男方要負的責任如下:
1、女方未婚先孕生下的孩子,男方同樣承擔撫養責任;
2、父母對子女有法定的撫養義務,非婚生子與婚生子的法律地位,享有的法律權利一樣,因此,即使是未婚先孕生下的孩子,男方也應當承擔撫養義務。
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非婚生子女撫養費起訴資料具體需要: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主要是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出生證等;
2、證明撫養費訴訟主張的證據;
3、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狀。
未婚懷孕不一定可以起訴男方賠償。但未婚生子起訴的,以下證據是必須要的:
1、親子鑒定。
2、身份證明。
3、工資單等收入證明證據。
4、其他法院要求的證據。
未婚生子起訴男方的流程如下:
1、原告帶上訴訟所需要的證據等材料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2、法院受理案件后開始進入庭審,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
3、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判決。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 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 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需要看訴訟理由訴訟請求來確定是否可以起訴,如果訴訟理由成立,訴訟請求能夠得到法律法理支持,可以起訴。但僅憑未成先孕,沒有其它的損害、危害、違法侵權行為時,沒有獲得支持的法定理由。
1、可以請求其支付孕期的生活費和生育的相應費用,但這個問題可以對方會以孩子不是他的而抗辨。
2、孩子出后可以請求其支付撫養費。
3、如果有證據證明其有強奸情節時,涉嫌了強奸罪可以報警。
4、如果因為懷孕起訴請求建立婚姻關系的,法律不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未婚先孕打胎賠償標準?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未婚先孕打胎的賠償標準,但是實踐中一般考慮婦女的健康負一定的損失費用,來保護婦女的身體健康。一般情況下,男方不賠償,如果男方有過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為做人工流產而花費的醫療費,因為與男方有因果關系,可要求男方分擔;另一方面,如果女方擔心做人工流產而導致不孕,可以選擇將孩子生產,孩子出生后的撫養費,不管男方樂意不樂意承擔,也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女方生產,根據《民法典》“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這一法律規定,男方在不直接撫養孩子情況下,只要女方要求,男方均應承擔孩子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未婚先孕男方不負責,可以告他嗎?
未婚先孕男方不想要,以什么方式可以起訴未婚先孕男方不負責,可以起訴對方。如果女方決定不生下來,可以直接起訴男方,要求支付醫療費、營養費以及適當的經濟補償。如果女方決定把孩子生下來,也可以起訴男方,要求法院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自己,并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直到孩子18周歲。
法律分析
需要看訴訟理由訴訟請求來確定是否可以起訴,如果訴訟理由成立,訴訟請求能夠得到法律法理支持,可以起訴。但僅憑未婚先孕,沒有其它的損害、危害、違法侵權行為時,沒有獲得支持的法定理由。未婚先孕不受法律保護,但是如果孩子出生,可以要求男方承擔撫養義務。如果有證據證明其有強奸情節時,涉嫌了強奸罪可以報警。未婚先孕的雙方當事人首先需要明白一個前提,就是未婚的話雙方是不能按照夫妻關系來處理,比如說常見的要求有要求分財產、房產等。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未婚先孕,如果女方決定不生下來,可以直接起訴男方,要求支付醫療費、營養費以及適當的經濟補償。如果女方決定把孩子生下來,也可以起訴男方,要求法院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自己,并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直到孩子18周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女職工未婚先孕單位要開除嗎
用人單位不得隨意開除未婚先孕的女職工,當事人未婚先孕的這種做法只是違反了國家的計劃生育條例而已,這跟該女職工當前所從事的工作沒有任何的關系,用人單位無權干預女職工的生育權和私人生活。僅因為未婚先孕就無故辭退的話肯定是違法的。
一、女職工未婚先孕單位要開除嗎?
1、女職工未婚先孕單位是不能開除的,根據法律規定,任何的用人單位都不能因為公司的女職工結婚、懷孕、哺乳期減少女職工應得的工資、辭退女職工或者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中提到的懷孕并沒有說是結婚后懷孕還是"未婚先孕",可以說,未婚先孕的女職工也是在法律特殊保護范圍內的。女職工在與公司簽訂合同時,公司可能會制定一些規章制度,而在規章制度中,公司可能會規定女職工如果未婚先孕,公司可以無理由辭退,不需要支付補償金。這種規章制度顯然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如果公司以此為由辭退女職工,公司的行為也是違法的,因為違反法律的規章制度不能作為合法行為的依據,本身就沒有法律效力。
2、用人單位違法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怎么申請勞動仲裁?
1、勞動保障當事人提出仲裁的,應當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受理的,應當由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并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日內提交答辯書及相關證據。被訴人沒有按時提交或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審理。
3、仲裁庭應當于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撤訴處理,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4、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案,案情復雜確需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準,可以適當延期,但不得超過十五日。
5、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7、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雖然社會中大多數的人還是接受不了未婚先孕的,可實際上這樣的行為也并不會給社會或他人造成多么嚴重的傷害,當事人會因為未婚先孕得到相應的懲罰,可是有懲罰權的只能是當地的計生部門而不是用人單位,不允許職工未婚先孕的規章制度是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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