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離婚后不履行離婚協議的,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根據中國的法律可知,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法規尚未明確被騙離婚之后的維權處理,關鍵是要盡可能多的收集相關證據,為自己維權做好準備,并向相關律師進行咨詢。離婚后可有幾方面維權方式供參考:
1、如果對方未二次領取結婚證,則可向法院申請撤銷離婚書;如果對方已領取結婚證,則只能面對現實。但仍有維權的可能。
2、如果未拿辦離婚登記,所謂離婚是無效的;如果已辦,要有證據證明對方的欺詐行為才可能被法院撤銷。
3、搜集被騙的證據,可以就財產要求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應在訴訟期內起訴維權。
4、在婚姻延續期間,如有證據證明對方涉嫌重婚或與他人非法同居的,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損害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九條 其他法律對有關婚姻家庭的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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