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可以作為家暴證據嗎
拍照可以作為家暴證據,一般來說家暴的照片和因為家暴而報警的報警記錄都可以作為證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1、當事人的陳述;
2、書證;
3、物證;
4、視聽資料;
5、電子數據;
6、證人證言;
7、鑒定意見;
8、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起訴家暴需要什么證據
1、 證人 證言。發生 家庭暴力 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 2、報警記錄。如果家庭暴力發生后,曾經報過警,那么警方那里會有出警記錄。 3、驗傷報告。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 (1)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并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么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2)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會反映過這種問題,這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3)如果受害人曾經向雙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單位求助過,那么工作單位的領導也可以代表單位為其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采取 律師 進行調查的方法。 5、視聽資料。 6、悔過書。
孩子看見家暴算證據嗎
法律分析:證明家暴的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遭受家暴后,最好及時報警,公安機關會有出警記錄,而且會做詢問筆錄,詳細記錄事情的時間,起因和經過等,可以證明家暴。 2、受到家庭暴力而受傷到醫院治療的,一定要保存好診斷證明以及病歷資料。 3、加害人的《悔過書》、《保證書》等可以作為書面證據直接向法院提交。 4、雙方的聊天記錄、對方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傷害情況的錄像等等。 5、證人證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孩子看見家暴算證據嗎
法律分析:家暴的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幾種:1、遭受家暴后,應立即報警,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和詢問筆錄可以詳細反映事件的時間、起因和經過,從而作為家暴的證據。2、如果因家庭暴力而需要就醫,應保存好診斷證明和病歷資料。3、加害人書寫的《悔過書》或《保證書》等可作為書面證據提交給法院。4、雙方聊天記錄、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或傷害情況的視頻等也可作為證據。5、目擊者的證言也是重要的證據之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將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處罰。若致人重傷,將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如果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甚至造成嚴重殘疾,將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的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應進行調解。若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許離婚。準許離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準許離婚。若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應準許離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在某些情況下,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些情況包括: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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