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離婚后三金不用退還,但如果雙方協商后愿意退還三金,他們可以退還。根據有關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兒童、婦女和無辜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兒童、婦女和無辜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依法保護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
結婚三金什么時候給女方:
這三金是在約定時提供的。傳統上,結婚時,男人應該給女人三金。在傳統的定義中,“三金”指的是金戒指、金耳環和金項鏈。然而,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一切都在與時俱進。在新的時代,沒有明確的定義哪三金是用于婚姻的。在女性父母的心中,三金的婚姻是婆家對兒媳的關注和滿足。
結婚三金并不是兩個人在戀愛期間需要男人的家人來購買結婚三金。女性只有在確定的情況下才能獲得結婚三金。婚姻三金只是婚姻的見證。愛情是婚姻中較重要的東西。既然兩個人決定一起結婚,那就意味著雙方有著相同的三種觀點,并且彼此相愛。不要讓金錢影響他們的關系。
結婚三金誰買:
在傳統習俗和文化中,結婚的三金相當于古代的嫁妝。男性購買并贈送給女性的黃金首飾通常由男性的父母與女性一起挑選和購買。
前妻三金指的是金戒指、金項鏈和金耳環。近年來,金手鐲也被劃分為三金。
因此,目前的婚姻中沒有固定的三金。新婚夫婦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從金項鏈、金手鐲、金耳環和金戒指中選擇三種,組成三金。
法律分析:離婚聘金三金大部分情況下并不需要返還,但若是在支付三金、聘金之后,男女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卻沒有生活在一起的,且提出返還請求的一方能夠舉證分居狀況確實存在,那么三金、聘金一般是需要返還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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