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如何離婚?
沒有領取結婚證卻以夫妻名義生活,屬于同居關系,但是不屬于法律上的結婚,更談不上離婚。一般會告知其可以補辦結婚登記后再申請離婚或者不補辦結婚登記的則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一、沒有結婚證如何離婚?
沒有結婚證想離婚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男女雙方當事人屬于同居生活,沒有去民政局辦理相關的登記手續;第二種是男方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結婚證丟失。那么這對這兩種情況我們想離婚該如何處理呢?
1、沒有領取結婚證卻以夫妻名義生活,屬于同居關系,但是不屬于法律上的結婚,更談不上離婚。
沒有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卻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到民政局或者法院要求離婚,那么一般會告知其可以補辦結婚登記后再申請離婚或者不補辦結婚登記的則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2、丟失結婚證并不等于沒有結過婚,因為在婚姻登記部門上有相關的記錄,所以不要擔心結婚證不見了則失去了辦理結婚登記的效力只要男女領取了結婚證,那么就是合法的夫妻,所以當然可以離婚。
結婚證丟失,就如同身份證丟失一樣,補辦即可。雙方可以通過補辦結婚證后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或者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后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二、未婚生子孩子撫養權歸誰?
未婚生子屬于非婚生孩子。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非婚生孩子與婚生孩子享有同等的權利。因此,非婚生孩子也享有由父母撫養、教育、照顧的權利。非婚生孩子的撫養權確定,也應當按照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予以處理。
即如果非婚生孩子未滿兩周歲,原則上應當由母方照顧,除非母方存在不適合照顧孩子的情形。如果非婚生孩子已經滿兩周歲,且孩子的父母均要求撫養孩子,則需要根據雙方的撫養條件、孩子的生活習慣等原則綜合判斷。如果非婚生孩子已經年滿十周歲,父母均要求撫養孩子的,應結合孩子的意愿確定撫養權歸誰。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非婚生孩子的父親是已有家室的人,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一般應當由女方直接攜帶撫養。非婚生孩子不論由誰撫養,另一方均需要支付孩子的生活、教育費用。
沒有結婚證怎么去解除婚姻關系
如果沒有結婚證,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除婚姻關系:
1. 公證離婚:如果您和配偶沒有結婚證,您可以選擇公證離婚。公證離婚是指雙方到公證處辦理離婚手續,由公證員作出離婚證書,具有法律效力。公證離婚需要雙方自愿離婚,且沒有財產糾紛或子女撫養問題。
2. 調解離婚:如果您和配偶沒有結婚證,也可以選擇調解離婚。調解離婚是指雙方協商解決婚姻問題,由人民調解員出具離婚協議書。調解離婚需要雙方自愿離婚,且沒有財產糾紛或子女撫養問題。
3. 訴訟離婚:如果您和配偶沒有結婚證,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訴訟離婚是指通過法院審理解決婚姻問題,由法院作出離婚判決。訴訟離婚需要雙方自愿離婚或有一方對婚姻關系存在重大過錯,如重婚、家庭暴力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和配偶沒有結婚證,可能會存在一定的法律難度和風險。因此,建議您在解除婚姻關系前咨詢一位專業的律師,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沒有結婚證如何離婚
一、若雙方形成了事實婚姻但未領取結婚證,可以選擇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如果結婚證不慎丟失,但對方同意一起補辦,雙方可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隨后再補辦協議離婚手續。
三、若對方拒絕配合補辦結婚證,一方可憑借戶口本和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婚姻關系證明,進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內地居民在辦理離婚登記時,應當提交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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