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房產證可以辦離婚嗎 實踐中,未出房產證也可以辦離婚。 一、房產證未辦理下來離婚房產怎么辦 1.沒有房產證的,法庭一般會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不作處理。房產證未辦理下來離婚,雙方可寫一份協議,就房產分配問題用文字記錄清楚,也可以在離婚前把購房手續復印幾份,(包括購房發票)雙方在購房復印件上簽上大名。 2.可以在離婚后再次提起分割財產之訴。 二、房產分割的情況 (一)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應屬于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產權證的。 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所以,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產權證的 還是屬于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個人婚前財產購買的房屋,應屬于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四)夫妻雙方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包括貸款)房屋,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 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 (五)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買,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根據出資情況,要將財產來源分為婚前婚后兩部分進行分割。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既用婚后共同財產還貸的,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明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六)父母出資給子女購買的房屋 《民法典》(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七)產權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 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實踐中,法院一般采取如下措施:(1)對該房屋的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后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八)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產權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這是在現實生活中較普遍的現象,特別在都市里,完全由一方出資購房,壓力很大,通常由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在雙方婚前共同出資購房時,由于婚前雙方感情覺得好或出于其他原因,購房合同及產權證上只寫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沒有寫進去。結婚后因感情破裂離婚,此時,一方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有出資,認為房屋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具體分以下兩種情形: 1、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有出資,自己也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的話,那么,另一方的權益是得不到法院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一方真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貸款)。 同上。此情形爭議的是婚前雙方共同出資的部分,婚后共同還貸部分還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九)對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房屋,離婚時如何分割?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對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沒有爭議,且又能協商一致的,人民法院還是可以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通過上文的敘述我們可以知道,實踐中,未出房產證也是可以辦理離婚的。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有最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法律上的幫助,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房產證沒下來離婚房產不能進行分割,雙方可以協議住房歸誰,得到住房一方,給與另一方雙方接受的賠償,沒有還清的貸款,屬于得到住房一方以后個人債務,如果想變更還貸人,需要你們=籌資提前還清貸款,贖回產權,辦理析產過戶給一方名下。
一、房產證沒下來離婚歸誰?
對于離婚房產證更名需要解釋一下,更名是對未取得房產證時,由于某些原因,需要變更房產產權人的名稱。對于,離婚后房產證變更姓名的,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離婚后房產過戶。因此,離婚房產證更名,實際上就是離婚房產過戶的問題。
一般沒有房產證是不能辦理過戶的。
離婚后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關于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時);
(2)、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時);
(3)、離婚證及復印件;
(4)、房產證(如有共有證的,包括共有證);
(5)、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二、新婚姻法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產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的分割首先要明確什么夫妻共同財產以及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接下來就來說說新婚姻法房產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產的問題,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新婚姻法年規定,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于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年規定,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年規定,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年規定,一方婚前購買房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于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離婚需要分割共同財產,若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沒有房產證的,在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日后,如果房產證下來了,才可以確定是否屬于共同財產,若被認定為是共同財產,才能按照平等的原則進行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