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離婚證一天能辦下來嗎
《民法典》實施之后,夫妻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一天是不能辦下來了。針對協議離婚,新增了離婚冷靜期,為30天。申請當天為第1天的話,最快可以在第32天領到《離婚證》,若離婚冷靜期后的30日的最后一天去領的話時間就最久,一般是在第61天。
一、離婚證一天能辦下來嗎
《民法典》實施之后,夫妻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一天是不能辦下來了。針對協議離婚,新增了離婚冷靜期,為30天。申請當天為第1天的話,最快可以在第32天領到《離婚證》,若離婚冷靜期后的30日的最后一天去領的話時間就最久,一般是在第61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離婚冷靜期最新規定
《民法典》新增了30天離婚冷靜期,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為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了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靜期。新調整后的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
根據相關調整,“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p>
三、夫妻一方離婚態度堅決,是否可以拒絕執行冷靜期?
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該條文是離婚登記程序中引入冷靜期制度的法律依據。換言之,是從法律的高度對登記離婚程序作出限制性規定。所以,即使一方離婚態度堅決,也不可以拒絕執行冷靜期。但是,如果冷靜期屆滿后,雙方無法就離婚協商一致,堅決離婚的一方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除婚姻關系。
根據規定,若夫妻選擇協議方式離婚,那么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離婚,是家庭婚姻關系發生重大變更的法律行為,它涉及到離婚當事人的各種權力,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是不得請人代理、代替,以達到確實維護當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離婚證一天能辦下來嗎
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的,當天就可以領到離婚證。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民政局離婚一天能辦完嗎?
你好,不可以辦完。
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大致有以下幾步:
(一)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二)受理。婚姻登記員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審。
(三)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 可以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四)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持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五)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協議離婚的時間在 30-60 天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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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中有關婚 姻登記規定的通知》二、調整離婚登記程序(內容為解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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