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子女的撫養權歸誰
離婚后子女的撫養權歸誰離婚后孩子的歸屬,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2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4、2-10周歲的孩子,可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10周歲以上的孩子,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5、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兒女怎么分配 離婚兒女如何分配
父母離婚,孩子撫養權如何分配可以由父母雙方平等協商。若協商無效,則可訴至人民法院。那么法院一般會如何判決呢?1、對于處于哺乳期的孩子,法院原則上會將孩子判給母方撫養;2、夫妻雙方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情況,不能盡到撫養孩子義務的,則法院一般會將撫養權判給另外一方;3、雙方中有一方無法經濟獨立,不能給予孩子基本的生活條件,或者基本沒有時間陪伴孩子的,一般無法取得孩子撫養權;4、爭取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可以提供自己更適合撫養子女的證據,如:經濟收入較多,能滿足子女更好的生活條件、思想品德更好、無疾病等;也可以證明另一方不利于撫養子女的證據,如:另一方存在家暴、酗酒、吸毒等不良惡習,嚴重影響孩子健康成長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離婚后孩子到底跟著誰更好
不少人都聽到過有關離婚爭奪孩子撫養權的官司,這往往是因為夫妻在離婚的時候,面對家里的獨苗,誰都想讓孩子跟自己住在一起,最后因為達不成一致的方案,最終只要鬧到婚姻法庭上去。
新婚姻法出臺后,孩子的撫養權就成為了一個熱門話題。法律規定,除了母親有一些不利于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疾病、不盡撫養義務、經協商后隨父親生活的情況以外,在孩子滿兩周歲之前,一般都隨母親生活。
而對于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會根據優先條件,來判定撫養權。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來說,可以聽取他們的意見,尤其是和父母因為撫養權發生過爭執的子女。
面對如此殘酷和冰冷的法律條文,其實如果夫妻沒有走到那一步,誰都不愿意去以這種途徑爭奪孩子撫養權。而對于孩子來說,到底是跟著爸爸生活好,還是跟著媽媽生活好呢?
一、跟著媽媽生活:
正如婚姻法中說的一樣,兩歲前的孩子最好還是和媽媽一起生活,畢竟還處在哺乳期。孩子對媽媽的依賴感更急強烈一些,如果這時候讓母子分離,無疑對孩子產生負面影響。
對于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來說,母親一般擔當著陪伴的作用。雖然平時嘮叨了一些,但是真心實意對孩子好。不過有一些寶媽在生完孩子之后就一直沒有工作,離婚后還要養孩子的話,無疑多了很多負擔。
二、跟著爸爸生活:
多數父親一直在家庭中承擔著掙錢養家的角色,陪伴孩子的時間較母親來說相對少,而細心的男人畢竟是少數。因此如果孩子跟著爸爸生活的話,很可能忽略掉孩子的生活,發現不了孩子的壞習慣,很可能走彎路。
三、和父母輪流生活:
新婚姻法中有一條寫到: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也就是說,孩子可以輪流被父母撫養。而這一條規定,對孩子的身心發展其實是最好的。
雖然孩子可能會比較折騰一些,不過孩子可以同時得到最多的父愛和母愛,這已經是對父母離異的孩子最好的安排了。
各位家長,一個完整和幸福的家庭,才對孩子成長有好處,切勿將個人恩怨牽扯到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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