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殘疾人離婚孩子判給最有利于子女撫養的一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一般判給女方撫養為宜,已滿兩周歲的子女,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由法院進行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判決撫養權時,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夫妻有一方殘疾離婚,孩子判給誰
判給對孩子成長有益的一方。
具體可由雙方協商,不能協商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
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
孩子未滿兩周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周歲先協商,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周歲法院還會征求孩子的意見。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按照同行業標準取一個合適的比例支付撫養費,并有權探視。
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如何判決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起訴離婚怎么辦能快點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1、起訴離婚的話,如果是簡易程序最長3個月、普通程序最長6個月;而且要看當事人的運氣了,因為每個案件法院都是要進行排期的;運氣好的話,一個半月,或者一個月就差不多了。案件的審理時間其實很短,程序也都不復雜;關鍵就是等待的時間可能比較長。
2、但有一點要注意,如果僅以感情不和為由起訴離婚;第一次訴訟法院基本判不離。
3、如果真的想速戰速決,盡快離掉,那就最好在法院進行調解時就達成一致,調解離婚,這樣就不用等待后面的審理、等待、判決的漫長時間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弱智智障人員離婚規定
一、智力殘疾人可以離婚嗎 1、智力殘疾人可以離婚。但由于智力殘疾人不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與這類公民離婚要選擇訴訟的方式進行,而不能選擇協議離婚的方式辦理離婚。 2、可以和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一致,到辦理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協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對于共同財產,可以平均分割,對于孩子撫養問題,可以協商,如果協商不了,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長的原則判決,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孩子撫養費。 3、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智力殘疾怎么離婚 1、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律規定合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確認雙方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經有適當處理的,應當辦理離婚登記并發給離婚證。 2、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離婚后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起訴,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審理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調解不適用于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但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制作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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