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中標的項目能作廢。廢標需要專家進行評審,參考評分標準進行打分,移交開標評標的所有資料至相關部門,出具廢標通知書。招標項目廢標后,將廢標原因及時通知所有的投標人。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 在招標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 (一)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廢標后,采購人應當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
法律分析: 招標方如果覺得結果不滿意,要看招標簽署合同規定來定,如果不符合合同要求可以要求對方改正,如果對方不更改那么可以要求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八條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