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猛欧美激情性xxxx大豆行情,日产精品久久久一区二区,日本欧美v大码在线,av蓝导航精品导航

財術理財立案(理財經濟詐騙案件立案標準是什么)

首頁 > 公司事務2025-08-22 16:59:41

詐騙立案前歸還 司法解釋

法律主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二條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并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第三條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條詐騙近親屬的財物,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詐騙近親屬的財物,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具體處理也應酌情從寬。
第五條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利用發送短信、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實施前款規定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第六條詐騙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別達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達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詐騙罪既遂處罰。
第七條明知他人實施詐騙犯罪,為其提供信用卡、手機卡、通訊工具、通訊傳輸通道、網絡技術支持、費用結算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第八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詐騙,同時構成詐騙罪和招搖撞騙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九條案發后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詐騙財物及其孳息,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被害人;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騙款物占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總額的比例發還被害人,但已獲退賠的應予扣除。
第十條行為人已將詐騙財物用于清償債務或者轉讓給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
(一)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的;
(二)對方無償取得詐騙財物的;
(三)對方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取得詐騙財物的;
(四)對方取得詐騙財物系源于非法債務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的。他人善意取得詐騙財物的,不予追繳。
第十一條以前發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準。

法律客觀: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 (二)》   第四十九條 [集資詐騙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二)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02次會議通過)   法釋〔2010〕18號   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審理此類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于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第二條 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符合本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   (一)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后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二)以轉讓林權并代為管護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三)以代種植(養殖)、租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四)不具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五)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發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七)不具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偽造保險單據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八)以投資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九)以委托理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十)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非法吸收資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   第三條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0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50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以行為人所吸收的資金全額計算。案發前后已歸還的數額,可以作為量刑情節酌情考慮。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及時清退所吸收資金,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第四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一)集資后不用于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于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四)將集資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占有集資款的共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第五條 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于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   第六條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行、以轉讓股權等方式變相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或者向特定對象發行、變相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累計超過200人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的“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構成犯罪的,以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 違反國家規定,未經依法核準擅自發行基金份額募集基金,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為非法集資活動相關的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的規定,以虛假廣告罪定罪處罰:   (一)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二)造成嚴重危害后果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   (三)二年內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明知他人從事欺詐發行股票、債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擅自發行股票、債券,集資詐騙或者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集資犯罪活動,為其提供廣告等宣傳的,以相關犯罪的共犯論處。   第九條 此前發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準。

有人說投資理財是騙局,是嗎?

財投資選擇安全可靠的,只能提現到你的銀行卡里面投資的風險也比較低,你的資金不用于消費,幾乎是沒有什么風險,現在理財通還是不錯的投資理財方式,理財通保護資金是比較安全的設置了安全卡,還是可以信賴的,收益比較穩定。
不是的,但是要選擇合適的渠道才可以,有很多騙人的組織。理財一定要找正規的平臺 千萬不能貪圖利息高 找一些小的平臺 現在基本上外面不正規理財公司都是:你惦記他的利息,他惦記著你的本金!

拓展資料:
注意事項:
一、投資者對超高收益的投資要保持戒心,不要被暫時的高利率迷惑雙眼,切勿相信只掙不賠的“買賣”,避免落入網絡投資理財詐騙陷阱。
二、不要輕信陌生人發來的“盈利圖”,不加入全是陌生人的“投資群”,不輕信“營業執照”,不做“國際盤”。
三、不要向陌生個人賬號匯款轉賬,向平臺注資時要多方驗證是否合法正規。一旦遭遇詐騙,保存好匯款或轉賬時的憑證立即報警。
四、微信、抖音等平臺上認識的男女朋友,薦股、釋放所謂內幕消息之類的,都是騙子的慣用伎倆,其最終目的是通過他們搭建的非法理財平臺、釣魚網站,誘騙受害者在上面投資。個別受害人會在前期獲得短暫小額收益,一旦投資數額巨大,網站就會出現打不開的狀況,甚至于網站背后的騙子卷款潛逃。高回報的投資往往都是陷阱。
五、各類虛假投資理財平臺類詐騙層出不窮,手法各異。法院負責此類案件的張法官介紹說,詐騙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的投資心理,以高額回報、迅速賺錢、人生贏家等等案例,哄騙被害人下載理財APP軟件在網上進行投資理財。被害人先期投入少量資金后,先讓被害人獲利引誘被害人相信,待被害人投入大額資金后,發現不能提現且軟件打不開,最終被騙。
被詐騙的錢還能否要回來,取決于案件能否偵破及抓獲犯罪嫌疑人贓款贓物是否被揮霍。如果案件不能偵破或者贓款贓物被揮霍就不能要回來,否則就可以發還受害人。
一、建議及時搜集證據,及時報警以挽回你的損失,對方的行為可能涉嫌詐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被網絡詐騙后,報案并立案后,錢財有追回的可能,但概率很低,網絡詐騙案件一般比較難破,調查取證不方便,破案時間會比較長,不利于追回受害人損失。 作為受害人,積極主動聯系警方,提供盡可能多和詳細的助于破案的信息,有利于盡快抓到罪犯,追回損失。
二、網絡時代,制作一個理財網站平臺或者理財APP成本極低,同時黑產還批量地制作虛夸的理財教程,而幾百人的教學微信群,幾乎都是騙子偽裝的托兒,不斷散布盈利消息,鼓吹平臺價值。費勁心思包裝的目的,就是讓受害人拿錢入局,而入局的實質就是將錢轉入騙子設立的個人賬戶、公司賬戶中。

網信理財要立案處理嗎

網信理財要立案處理,投資者發現網信出借關聯公司為空殼。理財師稱購買網信App的“產品”可以獲利,但購買后才發現合同顯示的是借款合同,投資人成了出借人,借款到期后會有年利率不超過10%的收益。但從2019年7月開始,出借的資金出現逾期還款情況,到期資金也無法提現。

據相關統計,網信理財的線上尊享、消費貸、供應鏈等產品以及線下私募產品總借貸金額700億元,涉及出借人17萬。其中,線上產品尊享的逾期金額為450億元,普惠消費貸+供應鏈為59億元,線下私募為200億元。

調查顯示,截至2019年10月30日,首批75家借款企業中有60家企業注冊地址不存在,4家企業搬離注冊地,1家企業無人上班,6家企業否認用款或不知借款,1家企業僅走過賬。網信絕大多數借款公司為空殼或自融標公司。

擴展資料:

財類案件(如搶劫、搶奪、盜竊、詐騙、故意損毀財物等),報案時請盡量提供涉案物品的發票、產品介紹、使用說明等相關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物品照片。財物未滅失的請妥善保管,需要鑒定、估價的物品,盡量保持原狀,并按要求提供。

報案后,應當如實回答我們的詢問并協助調查,不得虛報、謊報案情,不得提供虛假證言,不得偽造、隱匿、毀滅證據,否則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有違法犯罪現場的案件,請保護好現場,等待民警處理。如有破案線索和證據的,請及時、妥善提供給公安機關,以便公安機關查辦案件。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當心網信App上“投資”無法提現還款逾期

參考資料來源:杭州市公安局-報案須知

得寶理財經偵立案,結案會還大家錢嗎?

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案發后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詐騙財物及其孳息,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被害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案發后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詐騙財物及其孳息,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被害人;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騙款物占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總額的比例發還被害人,但已獲退賠的應予扣除。

擴展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一)集資后不用于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于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四)將集資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占有集資款的共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于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

參考資料來源:西雙版納州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參考資料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 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參考資料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 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相關推薦:

行政處罰能消除嗎(行政處罰記錄幾年消除)

財術理財立案(理財經濟詐騙案件立案標準是什么)

什么是壟斷協議(壟斷協議的概念和特點)

合伙賠償分配(合伙關系侵權賠償標準)

破產重整有期限嗎(重整計劃執行期限和監督期限)

主站蜘蛛池模板: 富宁县| 长岛县| 凌海市| 土默特左旗| 江安县| 横山县| 徐州市| 利津县| 谢通门县| 庆阳市| 九龙城区| 得荣县| 四子王旗| 绥江县| 龙南县| 镇巴县| 云霄县| 札达县| 大同市| 集贤县| 诏安县| 周口市| 墨江| 萨嘎县| 乌鲁木齐市| 尖扎县| 北流市| 都昌县| 建湖县| 明星| 乐至县| 韶山市| 锡林浩特市| 磴口县| 会同县| 石屏县| 麦盖提县| 酉阳| 望城县| 海伦市| 察雅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