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漏稅犯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偷稅漏稅犯罪立案標準主要包含以下幾點:
1、納稅人以欺詐或隱瞞方式虛假申報或不申報,導致逃稅額達到五萬元以上,且占所有稅種應繳總額的百分之十以上。在稅務部門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納稅人拒絕補繳應繳稅款、滯納金或接受處罰。
2、在過去五年內,納稅人因逃稅受到刑事處罰或稅務機關的兩次以上行政處罰,之后再次逃稅,逃稅金額達到五萬元以上,且占所有稅種應繳總額的百分之十以上。
3、扣繳義務人通過欺詐或隱瞞手段,未能完全繳納稅款或少繳稅款,金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也構成犯罪。
4、即便在公安機關立案后,納稅人補繳了應納稅款、滯納金或接受了處罰,仍不會影響其刑事責任的追究。
偷稅罪立案屬于什么責任
偷稅漏稅行為一旦受到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即表示該行為已經構成了刑事責任。
在證據確鑿且存在犯罪事實的情況下,逃稅者可能會被判定犯有逃稅罪,并面臨相應的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刑法》第201條的明確規定,納稅人若采用欺騙、隱瞞等不正當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根本未進行納稅申報,導致逃避繳納稅款數額達到一定標準(即數額較大且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繳納罰金。對于逃避稅款數額巨大(即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逃稅行為,逃稅者將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時仍需繳納罰金。
偷稅漏稅罪的立案需要什么條件
偷稅漏稅罪立案標準有三類情況:
第一類,納稅人通過欺詐和隱瞞手段進行虛假或不申報納稅,導致逃避應繳稅款,若稅款總額達五萬元以上且占應納稅總額的百分之十以上,即使稅務機關發出追繳通知,仍不補繳稅款、不支付滯納金或不接受行政處罰。
第二類,若納稅人過去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而被判刑或受稅務機關兩次以上處罰,再次逃避稅款,且稅款總額達到五萬元以上并占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同樣滿足立案條件。
第三類,扣繳義務人若采取欺詐和隱瞞手段,未繳或少繳已扣除和收取的稅款,若數額達五萬元以上,同樣會構成偷稅漏稅罪的立案條件。
這三類情況是偷稅漏稅罪立案的必要條件,若符合任一情況,都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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