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往來結算
往來結算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資金運作過程中形成的企業內、外單位及 個人的財務關系。
往來結算的內容
往來結算包括:應收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應付款、專項應付款、預收預付款等。辦理往來結算,建立清算制度。現金結算業務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與內部核算單位和職工之間的款項結算;企業與外部不能辦理轉賬手續的單位和個人之間的款項結算;低于結算起點的小額款項結算;根據規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結算。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要及時催收結算;應付、暫收款項,要抓緊清償。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和無法償還的應付賬款,應查明原因,按照規定報經批準后處理。實行備用金制度的企業,要核定備用金定額,及時辦理領用和報銷手續,加強管理。對預借的差旅費,要督促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收回余額,不得拖欠,不準挪用。建立其他往來款項清算手續制度。對購銷業務以外的暫收、暫付、應收、應付、備用金等債權債務及往來款項,要建立清算手續制度,加強管理,及時清算。
核算其他往來款項,防止壞賬損失。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項往來款項,要按照單位和個人分戶設置明細賬,根據審核后的記賬憑證逐筆登記,并經常核對余額。年終要抄列清單,并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具體做法有:
1.應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及時反映、登記每一筆往來款項的形成及其增減變化情況。
2.應分別明細單位建立往來結算賬戶、并定期核對和清查。
3.每年終了都要對往來結算賬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對賬。對賬齡較長的應收款項應明確催收措施,責任落實,特別是賬齡超過一年的,對賬時要取得對方的書面確認。主管財務領導要監督執行結果,加強資金周轉。
4.應按規定的標準提取壞賬準備金。
5.加強債權、債務的管理,應盡量減少呆賬、壞賬的發生。對符合壞賬處理條件的,應按規定程序及時核銷。
往來結算的崗位職責
(1)執行往來結算清算辦法,防止壞賬損失。對購銷業務以外的暫收、暫付、應收、應付、備用金等債權債務及往來款項,要嚴格清算手續,加強管理,及時清算。
(2)辦理往來款項的結算業務。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要及時催收結算;應付、暫收款項,要抓緊清償。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和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應查明原因,按照規定報經批準后處理。實行備用金制度的公司,要核定備用金定額,及時辦理領用和報銷手續,加強管理。對預借的差旅費,要督促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收回余額,不得拖欠,不準挪用。
(3)負責往來結算的明細核算。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項往來款項,要按照單位和個人分戶設置明細賬,根據審核后的記賬憑證逐筆登記,并經常核對余額。年終要抄列清單,并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
經濟法論文可寫的題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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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破產是什么意思
首先我們要明白什么是破產清算?
經濟意義上的破產是指債務人的一種特殊經濟狀態,在此狀態中,債務人已無力支付 其到期債務,而最終不得不傾其所有以償債務。法律意義上的破產是指一種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通過這種手段和程序,概括性的解決債務人和眾多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
2、一般而言,破產指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的事實狀態,也稱事實上的破產,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債務人喪失了繼續經營事業的財產承受能力;另一類指債務人發生了債務清償不能的財務危機。但是在法律上使用“破產”,是指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時所適用的償債程序和該程序終結后債務人的身份地位受限制的法律狀態。
3、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以將債務人所有財產公平清償給所有債權人為目的審判上的程序。
4、破產是破產程序開始的原因。支付不能或債務超過,都顯示了債務人無法進行清償債務的狀態,因而進行破產這樣的清算型處理。 5、債務人不能支付時,法院根據申請以決定宣告破產;債務人停止支付時,推定為支付不能。
6、“倒產”指債務人在償還期滿不能償還債務的狀態,即處于已無可挽回的經濟狀態。表現為:債務人簽出的所有有價票據無效;受到銀行停止交易處分的通知;正在進行破產以及其它倒產程序的申請。在日本,現行倒產制度包括破產、和議、公司整頓、特別清算、公司更生等。“破產”一般包含兩層意思:(1)作為程序和制度的破產概念。即將倒產的按照破產法典作為審判上處理的程序和制度來理解,這種程序把握住債務人的全部財產,對其進行股價拍賣,將所得價金在所有債權人之間分配。(2)作為債務人的經濟上崩潰狀態的破產概念,傳統上指“某人因經濟崩潰,其擁有的總財產對所有債權人已無法償還其所欠債務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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