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一般產品開展質量認證,應以具有國際水平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為依據。2、我國名、特、優產品開展產品質量認證,應當以經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確認的標準和技術要求作為認證依據。3、經過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加入了相應國際認證組織的認證機構進行產品質量認證時,應采用國際認證組織已經公布的、并己轉變化為我國的國家標淮或行業標淮為依據。4、我國己與國外有關認證機構簽訂雙邊或多邊合作協議的產品,應按照合作協議規定采用的標淮開展產品質量認證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九條規定,國家參照國際先進的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
我們都知道產品質量認證,是指法定認證機構,依據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經過獨立評審,對于符合條件的產品,頒發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從而證明某一產品達到相應標準的制度。一、產品質量認證標志產品質量認證標志,英文全稱是Certificationmarkingofproductquality,是指企業通過申請,經國際國內權威認證機構認可,頒發給企業的表示產品質量已達認證標準的一種標志。使用認證標志,可提高商品的競爭力,增強用戶的信任度。未經認證而偽造、冒用認證標志不僅踐踏國家商品質量認證制度、使其形同虛設,而且還可能使含有事故隱患的商品流入市場,危及用戶和消費者的生命或財產安全。反不正當競爭法將此種行為作為嚴重違法行為予以禁止。二、產品質量認證標志有哪些產品質量認證標志分為方圓標志、長城標志、PRC標志。此外,一些較有影響的國際機構和外國的認證機構按照自己的認證標準,也對向其申請認證并經認證合格的我國國內生產的產品頒發其認證標志。如國際羊毛局的純羊毛標志,美國保險商實驗室的UL標志等,都是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的認證標志。方圓標志分為合格認證標志和安全認證標志兩種。方圓標志用于沒有行業認證委員會的商品的合格認證或安全認證。長城標志為電工產品專用安全認證標志。PRC標志為電子元器件專用合格認證標志。三、認證證書認證證書是證明產品質量符合認證要求和許可產品使用認證標志的法定證明文件。認證委員會負責對符合認證要求的申請人頒發認證證書,并準許其使用認證標志。認證證書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印刷并統一規定編號。證書持有者可將標志標示在產品、產品銘牌、包裝物、產品使用說明書、合格證上。使用標志時,須在標志上方或下方標出認證委員會代碼、證書編號、認證依據的標準編號。產品質量認證標志,是指企業通過申請,經國際國內權威認證機構認可,頒發給企業的表示產品質量已達認證標準的一種標志;使用認證標志,可提高商品的競爭力,增強用戶的信任度。
法律客觀:一、產品質量認證的定義:產品質量認證也稱產品認證,國際上稱合格認證。根據1991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認證管理條例》,產品質量認證是依據產品標準和相應技術要求,經認證機構確認并通過頒發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來證明某一產品符合相應標準和相應技術要求的活動。ISO的定義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證實某一產品或服務符合特定標準或其他技術規范的活動。產品認證分為強制認證和自愿認證兩種。一般來說,對有關人身安全、健康和其他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者為強制性認證,即“以法制強制執行的認證制度”。其他產品實行自愿認證制度。二、產品質量認證的種類:產品質量認證分為安全認證和合格認證。1、安全認證凡根據安全標準進行認證或只對商品標準中有關安全的項目進行認證的,稱為安全認證。它是對商品在生產、儲運、使用過程中是否具備保證人身安全與避免環境遭受危害等基本性能的認證,屬于強制性認證。實行安全認證的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要求。2、合格認證合格認證是依據商品標準的要求,對商品的全部性能進行的綜合性質量認證,一般屬于自愿性認證。實行合格認證的產品,必須符合《標準化法》規定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要求。以上就是產品質量認證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分析:3c認證指的是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是中國政府為了保護國家安全和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加強產品質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我國需要強制性認證的產品目錄有電線電纜、電路開關裝置和各種電器工具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第二條 為保護國家安全、防止欺詐行為、保護人體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境,國家規定的相關產品必須經過認證(以下簡稱強制性產品認證),并標注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第三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主管全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認監委)負責全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
地方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以下簡稱地方質檢兩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負責所轄區域內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查處工作。
第四條 國家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統一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統一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統一認證標志,統一收費標準。
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和調整目錄,目錄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聯合發布,并會同有關方面共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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